大姚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到赵家店镇开展《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执法检查
7月5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曹燕带领县人大农环资委、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到赵家店镇就贯彻执行《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到村组开展实地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赵家店社区大双沟小组、黄羊岭村委会苏家坟小组进行实地检查,并与部分人大代表、村组干部、农户座谈交流。

在座谈会上,检查组对赵家店镇贯彻执行《条例》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赵家店镇在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做到了领导重视、措施具体、亮点突出、成效明显。检查组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通过召开班子会、镇村组干部会、户长会,制作宣传栏、标牌标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切实改变“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二要进一步加大项目谋划编制工作力度。围绕“一线”(南永公路沿线)“一河”(蜻蛉河),认真谋划“一水两污”项目,结合赵家店实际编制上报蜻蛉河治理方案,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同时要抓住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村创建“以奖代补”机遇,积极主动向上申报,争取奖励资金扶持,调动村组、农户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积极性主动性。三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要建立健全卫生保洁费收缴、村组日常保洁、保洁员考核、人大代表监督检查、“红黑榜”评比曝光等一批务实管用、着眼长远的制度机制,以《条例》为依据、用制度管人,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条例、落实条例、遵守条例,通过实施《条例》来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条例》在加快推进美丽清洁乡村建设、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赵家店镇人大将继续发挥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重要作用,把学习、宣传《条例》工作真正融入到具体工作中,做到学宣用管结合,有效推动乡村建设的发展,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清洁乡村贡献代表力量。
(赵家店镇李树江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