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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628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发展改革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我县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 生效日期:

为完成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的目标任务,大姚县认真执行省州价格政策,改善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运营成本。自2018年4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用电目录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26分;2018年5月1日起每千瓦时再降低1.25分,以上2项合计减轻工商业用电成本76万元。取消客户临时接电费,减轻企业负担270多万元。高可靠性供电费降低50%,减轻2户企业负担4.48万元。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11家用电企业节省电费支出600多万元。(价费股  罗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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