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的目标任务,大姚县认真执行省州价格政策,改善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运营成本。自2018年4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用电目录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26分;2018年5月1日起每千瓦时再降低1.25分,以上2项合计减轻工商业用电成本76万元。取消客户临时接电费,减轻企业负担270多万元。高可靠性供电费降低50%,减轻2户企业负担4.48万元。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11家用电企业节省电费支出600多万元。(县发改局:罗慧萍)
上一条:价格鉴证案件质量明显提升 |
下一条:2018年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运行情况分析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