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理顺原油与成品油价格倒挂的关系,2015年中央继续对取得合法经营权的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城市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给予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大姚县认真落实补贴政策,于近日完成了2014年第二批补贴工作任务,共发放补贴资金469.99万元,补贴车辆466辆(艘)。其中,城市公交车12辆,兑付资金30.88万元;城市出租车135辆,兑付资金107.33万元;农村道路客运班线车64辆,兑付资金145.96万元;农村道路客运短途客运车252辆,兑付资金183.50万元;客运船舶3艘,补贴资金2.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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