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高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安装光伏板发电并网》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好县委“12345”发展思路,充分利用好全县太阳能、房屋屋顶资源,加快大姚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大姚县发展和 改革局牵头,认真开展了全县房屋屋顶资源调查,按照《国家能 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 新能〔2013〕43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4〕1673号)等相关文件 精神,编制了《大姚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实施方案》。经排查,全县现有总屋顶面积约 373 万m²,其中:党政机关8万m²、 公共建筑11万m²、工商业厂房20万m²、农村居民建筑屋顶334 万m²;现可安装光伏发电面积约104.58万m²,其中:党政机关 5.44万m²、公共建筑5.17万m²、工商业厂房7.8万m²、农村居民建筑屋顶86.17万m²,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规划装机容量 10.5万千瓦,概算总投资5.5亿元人民币。现已完成项目业主优选工作,由中广核公司实施,于2022年4月22日完成项目备案。
鉴于屋顶分步式项目点多面广、分布安装、分散接入的特点,为尽快统筹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全县计划按照“先易后难、分批分片”的方式逐批推进,计划于今年7月第一批推进金碧镇、赵家店镇、新街镇、南山坝工业园区、粮食公司仓库;2023年2月计划第二批实施龙街镇、昙华乡、六苴镇3个乡镇;2023年4 月计划第三批实施石羊镇、三岔河镇、铁锁乡3个乡镇;2023 年6月计划第四批实施桂花镇、三台乡、湾碧乡3个乡镇。目前,装机660千瓦的县粮食储备公司仓库屋顶试点项目已并网发电。已完成第一批屋顶分步式光伏的规划报告和建设方案编制,正在开展屋顶承载检测和可研报告编制工作。
尊敬的李永高委员,感谢你对全县新能源开发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快分布式光伏、新能源产业开发力度,并希望你继续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30日
上一条: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政协大姚县第十届一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答复 |
下一条:对政协大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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