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四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4918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四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答复 生效日期:

赵佳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我县农产品集中销售点,扩大电商平台线上、线下销售》的提案,已交由我单位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立农产品集中销售点

我县还未建立专业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暂未形成大宗农产品的集中销售点。当前,我县农产品的集中销售主要依托县电子商务产业园来进行,截至2019年底,入驻电子商务产业园的企业有46户,2019年实现销售额9285.45万元,其中95%为初级农产品,向省内外客户销售的农产品主要有核桃、松子、土豆、水果苞谷,大蒜等,销售量达1800余吨。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推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实现农副产品的“双向流通”,助力大姚县农特产品拓宽销售渠道。同时,我局将以“十四五”商贸物流发展规划编制为契机,考虑在县城范围内布局一个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进一步规范农副产品批发销售,以产业集聚带动农产品“走出去”,帮助农民增收。

二、扩大电商平台线上、线下销售

2019年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建成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和物流配送中心1个,县级农产品公共仓1个,乡(镇)级电子商务和物流服务站12个,村级电子商务和物流服务点80个,乡镇电子商务和物流服务站实现乡镇全覆盖,行政政村电子商务和物流服务点覆盖率达73%;建档立卡贫困村覆盖率达84.4%。推广、应用州级统筹建设的高原特色农产品展销展示平台、农产品和电商大数据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和电商管理系统。培育县域公用品牌1个,特色产品品牌5个,开发扶贫产品5个;制定大姚核桃生产流通标准,并应用于生产和流通。以“公共服务中心+服务站点+贫困户”、“服务站点+电商企业+贫困户”等模式,通过电商产业扶贫、电商创业扶贫和电商就业带贫的方式实施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程,2019年我县有涉农电商企业43户,销售建档立卡贫困户产品电商企业10户,带贫增收增95万余元。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共组织培训74期,培训3213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195人(次),占37.2%,带动创业就业5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1人。

    感谢您对我县信息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20日

 

 

 联系人:黄家文      联系电话:0878-6211727


上一条: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四次会议第211号提案的答复
下一条: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四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