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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有什么扶持政策?

索 引 号:dyx003-/2023-1205005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有什么扶持政策? 生效日期:

一、土地扶持政策

大姚南山坝工业用地以工业用地地价出让,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年租金按照出让地价评估后折算到1年期价格确定。产业项目用地根据项目类型、投资强度、容积率和建筑系数,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

二、税收扶持政策

1.生产性企业税收扶持。符合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方向,在南山坝购买标准厂房或者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且每亩土地固定资产投资在250万元以上的新设立的工业企业,从企业成立之日起连续6年,公司当年实际上缴税金(税种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达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按企业当年实际缴纳税金地方留成部分的10%的同等额度扶持企业;若公司上缴税金地方留成达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按15%扶持企业;若公司上缴税金地方留成达1000万元(含)以上,按20%扶持企业。

2.总部经济税收扶持。跨国公司或国内大、中型企业在大姚工业园区设立企业总部、核心运营机构、职能机构或分支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实行统一核算经营的企业,年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在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从企业设立之日起3年内,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10%的同等额度扶持企业。年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在100万元(含)以上的,从企业在大姚工业园区设立之日起3年内,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20%的同等额度扶持企业。

三、标准厂房租金扶持政策

可为企业订单式建设水、电、路配备齐全的标准厂房,企业可租用、可回购。第一年实行零租金。从第二年起,根据企业缴纳的税收(税种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情况具体核定租金减免幅度(100万元以下的不作减免,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以下的减免50%200万元(含)至300万元以下的减免80%300万元(含)以上的减免100%),此政策自企业投产之日起执行不超过3年。第4年起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也可以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回购厂房及土地。回购相关事宜按照《国有资产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

四、职工保障房扶持政策

在园区内配套职工保障房,使用企业按年缴纳租金。

六、企业科技创新扶持政策

1.对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的项目,给予5万元的扶持;对获得省级科技计划重大项目补助的项目,给予3万元的扶持;对获得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无偿资助的项目,每个项目给予2万元的扶持。

2.对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项目,每个项目给予4万元的扶持;对列入省科技计划的项目,每个项目给予2万元的扶持。

3.非公企业通过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的扶持。

4.获国家中国企业创新成果奖的企业,给予3万元的扶持;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扶持;获国家或省级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给予1万元的扶持。

5.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获得国外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0.5万元扶持,获国内专利授权的企业每件给予0.4万元扶持,发明专利每件给予0.3万元扶持,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每件0.1万元的扶持。

七、一企一策

重大项目: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大姚工业园区投资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或投资总额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给予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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