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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溺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2934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教育体育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溺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生效日期:

各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
  天气逐渐炎热,学生涉水、游泳等行为逐渐增多,为进一步加强师生溺水安全防范工作,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现就学校溺水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请各级各类学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安全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务必要在学校和周边危险水域醒目位置书写、悬挂防溺水长效性警示标语,立即着手开展2018年第一次防溺水安全预警教育活动,并通过班会、校园广播、宣传栏、板报、观看影像视频、“安全教育每日一叮咛”、“每周离校前10分钟集会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地宣传预防溺水安全常识,教育学生切实做到“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没有父母陪伴的情况下游泳;不在没有监护人陪伴下乘坐水上交通工具(特别是湾碧乡);不到无安全保障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玩;遇到同伴溺水时要立即寻求成人施救,不手拉手盲目施救。教会学生掌握正确的救生方法,切实提高学生在突发溺水事故时的自救自护能力。
  二、完善防控措施。继续坚持“每月一次一报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4月至10月,各级各类学校要突出校内水池、“学生上下学沿途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校外重点水域安全隐患问题,各中心学校和县属各学校要主动提请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做好各危险水域安全警示、隔离防护和“救生竿”推广工作。同时,要加强学校值班守护,完善溺水应急处置预案,对突发事件要做到及时上报、积极应对、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负面舆情,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化,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三、密切家校联系。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工作,通过家长会、校讯通、班级群、家访等多种方式保持同家长的密切联系,及时向家长发布假日安全提示,引导家长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加强学生节假日看护和教育,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县属各学校、各中心学校务必于3月10日前自行制定并印发完成防溺水责任书、承诺书和告知书工作。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回执回收工作要做到“不落一生”、监护人亲收签字或捺印,严防敷衍塞责现象及杜绝代签了事问题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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