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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4940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教育体育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生效日期:

大教字〔2019〕7号

李明委员:

首先感谢你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中小学后勤人员紧缺问题》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全县教育系统正式工人配置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实有正式工人106人,其中,中学61人,小学45人,大姚一中等9所县属学校使用59人,其余47分布在金碧镇等12个中心学校,金碧镇七街中心学校、六苴镇中心学校连1个正式工人都没有,石羊镇中心学校目前有正式后勤人员4人。

二、学校后勤人员补充渠道及待遇

2014年12月下发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解决学校后勤人员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楚政办〔2014〕55号)文件明确规定:“寄宿制学校食堂工作人员按照1∶50的标准配备,只有营改善的学校按照1∶100的比例配备,按照州标准、学校聘用、学校使用的原则,由财政核拨经费,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不列入正式编制,不纳入编制总量管理”。根据此规定,县教育体育局向县人民政府争取后,同意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使用临时聘用人员350名,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全省统一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当年按省人社厅文件要求,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180元,当时全县中小学临时聘用人员最低工资标准统一定为每人每月1400元,石羊镇中心学校核准使用临时聘用人员22名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按照国务院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在完全无办法保证配备学校正式后勤人员的情况下,继续采用向社会购买服务、在教育体育局批准使用的总人数内,由用人学校自主聘请临时人员解决学校后勤人员配备不足问题;

(二)根据我省最新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积极向县人民政府争取,相应提高学校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

(三)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抓好落实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县各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为学校开展好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安全、优质的后勤保障。

再次感谢你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县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共同谱写大姚教育美好篇章。

 

 

 

 

 

 

 

大姚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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