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
现将《大姚县“四创”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大姚县委
大姚县人民政府
大姚县“四创”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着力塑造县城风貌、优化投资环境、打造城市名片、提高县域综合竞争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国家级园林县城、国家级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 (以下简称“四创”)工作。现结合大姚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绿色经济强县、楚北工业重镇和文化旅游名县”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和谐、统筹安排、标本兼治的原则,对照创建工作标准,实行部门联动合力攻坚,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广泛参与,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公共服务建设,着力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县城辐射带动能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大姚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大姚富民强县进程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全面启动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国家级园林县城、国家级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将大姚县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完善、社会秩序良好、生态良性循环、县容优美整洁、城市管理规范、生活健康文明的宜居宜业生态文明魅力县城。
创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于2014年启动,2015年争取再次申报为省级先进平安县,2016年通过省级复评后申报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力争通过国家级评审命名。
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于2014年启动,2015年通过省级初评,2016年通过国家住建部评审命名。
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于2014年启动,2015年通过省、州评审,力争2016年通过全国爱卫会评审命名。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于2014年启动,力争2016年通过省文明委测评命名。
三、实施步骤
县委、县政府成立“四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4个单项创建工作组(另发文明确)。各单项创建工作组按照创建目标,编制创建规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开展联合创建。实施“四创”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4年1月至2014年3月)。对照国家和省级创建验收标准,2014年2月底前,县政府与各牵头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由各创建工作组负责编制完成2014—2016年创建规划,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领导小组审定。各创建工作组和责任单位按照规划和方案要求,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项目。3月中旬召开全县“四创”工作动员大会,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四创”工作,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攻坚实施阶段(2014年4月至申报考核)。各创建工作组和牵头责任单位按照规划和工作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工作责任和进度安排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根据创建规划、实施方案和目标责任书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按照适度超前的要求,细化工作内容,倒排工期,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三)申报验收阶段(申报考核至通过验收)。由县创建办统筹协调,各创建工作组及牵头责任单位专门负责,各责任单位具体落实,认真做好自查整改、申报考核和迎检工作,确保创建活动各项指标和档案资料达标,力争一次性通过验收。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四创”工作,把“四创”工作列入单位日常议事议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同步开展创建,按照“四创”标准规划建设,形成整体创建的格局和工作体系。实行创建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及各部门“一把手”为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涉及“四创”的工作要详细部署、亲自指挥、亲自协调,并确定专人专责开展创建工作。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四创”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一要建立财政保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经费落实到位。二要紧密结合相关项目建设,整合建设项目,捆绑使用资金,加大对基础设施等创建硬件建设投资。三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采取多种投融资方式,把创建工作与招商引资紧密结合,吸引更多民间和外来资金参与创建。
(三)建立联动机制。要按照“资源共用、成果共享,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作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建立乡镇之间、部门之间以及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群众之间的联动机制,突出“联创”特色,提高创建效能,体现联动效果。由“四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实现“四创”既联动为一体,又分条分线推进。县委政法委负责牵头做好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创建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牵头做好国家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县卫生局负责牵头做好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县文明办负责牵头做好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和县级各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提高“四创”影响力,引导全县群众共同参与“四创”,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四)明确工作责任。县创建办负责制定创建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督促相关部门加快编制专项规划,细化创建任务,量化考核指标,加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定期汇总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特别是需要联动解决的重大工程建设等问题,对创建整体工作及阶段目标加强协调、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尽快进入工作状态,加快准备启动阶段工作,争取提前进入攻坚实施阶段,全力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创建工作。宣传部门要把“四创”作为宣传重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报道“四创”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县创建进度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和通报。县级各部门要制定计划开展集中宣传,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把“四创”工作作为部门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
(五)强化督促检查。“四创”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及各相关部门的综合目标进行考核,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创建办要建立健全创建任务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并加强督促检查,对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有效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迟缓、敷衍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大姚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
下一条:大姚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