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曹丕红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大政通〔201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大干字〔2012〕31号文件通知,经2012年5月16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曹丕红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起世荣 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肖福琴 任县接待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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