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通〔201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大姚县开展道路客运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大姚县开展道路客运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领导对道路交通安全重要批示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府办明电〔2012〕40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道路客运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楚府明电〔2012〕132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12年5月15日至6月25日,在全县集中开展一次道路客运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使各级各部门及客运企业思想进一步统一,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路面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宣传氛围进一步增强,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的开展全县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大姚县道路客运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滨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薛 亚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张永华 县安监局局长
毛清林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雪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兴平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刘师兴 县安监局副局长
李树东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普重丽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鲁 建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庭康 县交警大队教导员
张 平 县交通运政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分别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安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具体负责对道路客运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督导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深入地对客运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落实整改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客运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安监、公安、文体广电旅游等部门,对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客运企业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包车联合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做到不漏一个企业、不漏一辆客车,对企业营运组织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车辆安全技术情况、营运线路、道路条件、驾驶人从业资质、交通违法、事故记录等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对每一台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包车的安全技术状况、维修保养情况、车辆年审情况、例保制度、车辆报废年限等进行检查,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停运。二是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从业资格、驾驶证审验、身心状况和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凡不具备条件的坚决清除。三是对客运线路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坚决取消;对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线不全的要坚决完善,对已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在未完成整治前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我县长途客运班线要坚决落实停车休息的地点和时间。四是对夜班车和卧铺客车要进行全面整顿,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运;对安全设施不全的要坚决整改,对三级以下道路,客运车辆在夜间凌晨2点以后,坚决禁止通行。五是对客运车辆GPS卫星定位系统的安装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或者未安装使用GPS监控系统的客运车辆,坚决停止营运;对不安排专人值守GPS监控平台的坚决停止客运线路申请。
(二)切实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全面监管,严肃依法查处客运企业和驾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各相关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全面监管,严肃依法查处客运企业和驾驶人的违法违章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交通运输、安监、文体广电旅游等部门参加。一是要以客运车辆通行秩序为重点,强化对省道、县道,特别是事故多发路段等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坚持严查“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认真检查客运车辆安全带安装和驾乘人员佩戴情况,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人,依法处罚。二是要进一步规范交通安全服务站设置及检查程序,针对当前事故多发的态势,坚持对客车进行登记检查;严格落实7座以上客运车辆“六必查”要求,强化路面执法力度,严把出站、出城和过境三道关,特别是交通安全服务站要坚持逢车必查,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要坚持逢车必查。三是要对每一个客运驾驶人开展清分清违和事故查处行动,凡一个周期计满12分的要坚决扣留驾驶证,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教育和考试;凡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要坚决停班,督促处理。四是要对行政区域所有客运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有不良嗜好认真教育,有屡教不改记录在案的,并与禁毒部门吸毒人员数据库进行集中比对,发现有吸毒史的,坚决停止运营。五是要对所有客运驾驶人开展一次以“安全在我心中,生命在我手上”为主题的行车安全教育,加强对客运驾驶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典型案例教育,危险路段、雨季行车安全教育,普及行车过程中遇突发情况的处置常识。
(三)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管检查,严格责任倒查
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务实、扎实、落实和追责上加大工作力度,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州领导的重要批示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感、紧迫感,紧紧围绕客运交通安全这一重点,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排查整治。由安监部门牵头,监察、交通运输、公安、文体广电旅游等部门参加,一是对客运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安全措施、责任落实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安全制度不落实,管理不规范,岗位责任不清,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的客运企业,坚决停业整顿。二是对客运车辆GPS卫星定位系统的值守监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发现未安排专人负责对GPS卫星定位系统平台进行值守或只值守不监管的,要追究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加强对客运企业两年内有2次以上超员违法的,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以及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处罚;凡发生较大事故的,安监部门要对客运企业依法从严处罚。四是严格对客运车辆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追究不放过、安全隐患未消除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调查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迅速部署安排。各乡镇、各部门接到通知后,主要领导要组织相关站所、相关人员进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和完成时限作出具体安排。各乡镇和县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于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此次客运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牵头部门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项排查工作都要有相应的表格和工作记录,涉及到的由监管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在表格和工作记录上签字确认,作为今后发生事故倒查责任的重要依据。凡行动迟缓和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督导检查。隐患排查整治期间,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要派出工作组,深入事故预防重点地区、重点道路,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场督办整改解决。
(四)紧密协作,形成强大整治合力。交警、交通运输、安监、文体广电旅游等部门要在区域协作机制的框架下,加强工作配合和信息沟通,共同采取联勤、联动等方式,加大对客运班线密集路段、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管控力度。
(五)认真总结,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和排查整治的重点地区,了解掌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资金保障、勤务机制、科技应用等多方面开展调研,提出加强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长效工作意见。
(六)专人负责,加强信息报送。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安监、文体广电旅游等部门要建立畅通的信息联系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上报整治工作情况,每3天一报,报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交警大队,联系人:连宝政,联系电话:6224666)。同时,
附件:1.道路客运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报表(表一)
2.客运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表二)
3.客运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表三)
4.夜班客运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表四)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姚县2012年社会评议部门评议工作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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