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干字〔2016〕277号、293号通知,州人民政府决定:
王育昌 免去楚雄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杨 晋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免去楚雄州接待处副处长职务;
杜晋宏 免去楚雄州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何志猛 任楚雄州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2016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一条: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
下一条: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