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因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 挥 长:曹 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孙启元 县人民武装部政委
李仕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普文海 县水务局局长
成 员:董 勇 县公安局政委
华成敬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彭剑波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刀云忠 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新明 县教育局局长
王劲松 县民政局局长
郭 腾 县司法局局长
李宗明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杞永斌 县财政局局长
钟学能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 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信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飞飞 县农业局局长
席仕斌 县林业局局长
连华才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杨映张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志祥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代 华 县地震局局长
杨晓剑 县气象局局长
起世荣 县水务局副局长
李国华 县水务局副局长、县水保办主任
华忠昌 县水务局副局长
李树良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胡尔康 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朱文华 县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毛菊香 电信大姚分公司经理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起世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郭锦清同志担任,负责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职能职责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工作检查,督促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工作,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负责全县防汛抗旱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开展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和江、河的防洪抗旱调度工作和防洪安全管理;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统计防汛抗旱报表和洪涝灾情统计工作。
县委宣传部:把握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组织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县人民政府武装部:积极参与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研究部署工作,组织县内消防、武警、预备役官兵、民兵等救灾队伍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治安事件;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协助组织灾区群众做好社会治安和安全撤离及转移。
县发展和改革局:指导防汛抗旱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汛抗旱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在建水电站(铁川桥电站及水库、天生桥零级站、三岔河一级站)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的审批及检查,确保在建水电站安全度汛。
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负责已建水电站汛期洪水调度方案的审批及检查,确保已建水电站安全度汛;督促指导有关工矿和水电企业配合地方做好防汛抗旱、供水节水等工作;指导协调公共通信设施的防洪建设和维护,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做好防汛抗旱的通信保障工作。在灾害发生时、发生后、年中、年底及时将受灾程度、损失、救灾措施、投入等有关情况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县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防汛抗旱有关工作。向学校师生宣传防洪、减灾和救灾有关知识,组织排查防汛抗旱各类隐患、洪旱灾情动态监测和险情巡查,落实安全责任人、防汛抗旱预案等。灾害发生后,及时统计上报学校受灾情况,并组织开展教育系统抢险救灾工作。
县民政局:组织、协调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做好旱涝灾害的灾区灾民安置、救济及安抚等工作,负责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安排好灾民生活,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组织灾区核查、评估、汇总灾情。在灾害发生时、发生后、年中、年底及时将受灾程度、损失、救灾措施、投入等有关情况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县司法局:负责做好防汛抗旱水事纠纷的法律援助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防汛抗旱经费预算,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安排防汛抗旱经费,及时下拨防汛抗旱资金,并管理监督使用。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重大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察和防治工作。负责山洪地质灾害预警及发布,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抗旱应急地下找水规划、实施工作。在灾害发生时、发生后、年中、年底及时将受灾程度、损失、救灾措施、投入等有关情况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饮用水水质监测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检查工作。定期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水质监测情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县城排洪通道的清淤和改扩建工作,抓好县城区的防洪排涝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市政设施、民用设施的防洪保安全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在建公路、桥梁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协调运送防汛抗旱人员、物资及设备;为抢险救灾和撤离人员提供所需的运输工具。
县农业局:指导农业、畜牧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畜牧业旱涝等灾后信息及报送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林区防汛抗旱工作;按县人民政府的要求,采购供应防汛抢险所需木材;负责将防汛抗旱工作情况及时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县水务局:负责西河、小南河城区段的防洪排涝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制定水利工程防御洪水措施;组织水利工程的抢险救灾工作及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做好防汛抗旱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检查、监测饮用水源水质;旱涝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调集、运送救灾所需药品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矿山、六苴尾矿坝及其他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督查检查。
县地震局:负责全县范围内地震灾害动态的监测和分析预报,及时通报水库及行洪河道邻近区域的震情信息,指导协调震损水利工程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协助完成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场地安全评价工作,为抗震设防提供可靠依据。
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预测预报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力量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气象信息;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减轻旱灾损失。
县电信公司:负责电信通信设施防洪及保证重点工程通信畅通,做好防汛抗旱的通信保障工作,优先传递防汛抗旱信息。
县供电有限公司:负责县内供电设施及电网的安全度汛工作,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的电力供应;负责三台水库的安全度汛工作。
县公安消防大队: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调度指令进行工程抢险;负责县内水上救援、水下抢险等急难险重的防汛抗旱救灾工作;负责县防汛抗旱抢险突击队的建设、培训、管理。
县武警中队: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调度指令,积极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为群众送水等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治安。
三、有关要求
(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能职责,加强对乡镇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今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领导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替补,县人民政府不再行文明确。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9日
抄送:县委办,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姚县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彭剑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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