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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品牌战略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72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品牌战略工作的意见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品牌是企业的灵魂,也是产业蓬勃发展的标志。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意识和能力,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后劲,推动大姚经济持续、跨越发展,现就我县进一步推进实施品牌战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实施品牌战略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增强我县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大姚县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品牌就是资源、品牌就是市场、品牌就是生产力和竞争力”的意识,把品牌建设纳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战略布局,全面提升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以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品牌建设为目标,围绕“舌尖上的大姚”,打造继“大姚核桃”之后的粉丝、蜂蜜、白灵芝等农产品及餐饮服务品牌;围绕“指尖上的大姚”,打造具有彝族文化特色的“彝绣”品牌;围绕“滇中铜都”,着力打造矿产、冶金、机械制造等加工业品牌;围绕“祭孔圣地”,打造以石羊孔庙为代表的教育、旅游产品及第三产业相关产品的特色品牌。促进生产要素、优势资源向优秀企业集中,促使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和产品脱颖而出,以品牌建设促进经济转型、提质增效、富民强县。
  (二)工作目标。通过品牌战略的实施,全县企业的标准化生产水平、产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优势产业品牌数量明显增加,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力争5年内,申报中国驰名商标1件;创建云南省名牌产品5个,云南省著名商标5件、楚雄州知名商标5件;新申请注册商标75件;鼓励企业实施标准化工程并积极申请各项专利产权,支持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支持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的生产加工企业通过SC食品安全认证;争取11个产品通过有机食品认证或绿色食品认证。到2020年,达到全县拥有注册商标327件、楚雄州知名商标12件、云南省著名商标17件、中国驰名商标2件;云南省名牌产品7个;有机食品认证产品8个、绿色食品认证产品13个。(详见附件)
  二、工作重点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品牌已经涵盖经济和社会诸多方面,成为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志,品牌经济已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推进实施品牌战略,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地方特色,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发展
  1.支持和引导开展商标注册。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商务、财政等涉农部门要积极提供业务指导、技术帮助、政策扶持,深入开展“一乡一品”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积极推广“公司(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提升农副产品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形成“龙头兴产业、产业带基地、基地富农户”的良性循环,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地域、产业特色和集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农副产品品牌,确保到2020年全县每一个乡镇都有一个以上较高知名度的涉农商标;立足绿色食品加工、冶金矿产、新型能源、轻纺加工、生物医药、机械制造等优势产业,引导企业做好商标注册,实现我县工业园区内的所有企业都有自主注册的商标;积极引导现代物流、金融业、现代商贸业、中介服务业、管理业、房地产业、文化旅游业、餐饮贸易业服务性商标的培育和注册,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运用先进技术和标准,提高服务行业水平。
  2.提升商标品牌附加值。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争创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鼓励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企业(协会)实施以商标品牌为核心的市场经营策略,加强商标品牌的层级化、差异化管理。支持知名企业以商标品牌为纽带,构建统一的生产和销售体系,提高市场占有率。鼓励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加入行业协会或集体组织,申请使用已注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更好地拓展市场。引导优势农产品企业加强商标品牌运作,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强商标品牌资源开发利用,支持企业以商标品牌为资产进行质押、重组合并,通过商标授权、许可、转让、虚拟经营等形式开展经营活动。
  3.推进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建设。加强对产业集群的商标品牌基地建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通过建档立库、信息咨询、上门服务、宣传培训等方式,做好企业的商标品牌指导、培育和维权等工作。要结合区域特点和产业发展,指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并重点培育一批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增强区域品牌效应。积极引导产业集群内企业开展商标品牌整合联合,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支持以行业协会名义申请注册产业集群集体或证明商标,并以该集体或证明商标为纽带,组织相关企业参展参会、开展对外宣传交流等活动。
  (二)严格质量标准,进一步推进名优品牌发展
  各企业要面向国内外市场,吸收和学习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制定以质量为核心的名牌发展规划,坚持以质取胜,加强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研究市场变化和竞争对手,确定目标,打造一流品牌。
  1.树立全面质量管理理念。全面质量是创造价值和顾客满意的关键。企业的高层管理者要真正重视质量管理、参与质量管理,严格执行质量方针,将质量管理贯穿于企业的每一项活动中,不但要注重产品中核心产品的质量,而且要注重形式产品、期望产品、延伸产品、潜在产品的质量。县人民政府将每2年组织一次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对有广泛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县内、县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给予奖励。
  2.加强行业(企业)标准认证工作。各类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在生产的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要根据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积极获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加大力度推广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体系、CS食品安全体系等认证。
  3.加快培育名牌产品。将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作为企业发展和扩大品牌市场占有率的动力,建立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注重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的速度和效率,在关键技术领域密切跟踪国际先进水平,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着力在大姚机械制造、大姚民族手工艺品、大姚彝族刺绣产品和大姚核桃、花椒、粉丝、蜂蜜、白灵芝、蚕茧、丝绸、黑山羊等精深加工企业和商品中培育发展一批云南名牌产品。
  4.加快培育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围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利用核桃、粉丝、蜂蜜、优质稻、花椒、蚕桑、中药材、食用菌、百合、畜禽等优势农林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大对区域特色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在核桃、花椒、粉丝、蜂蜜、白灵芝、黑山羊等农产品中培育发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5.加快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步伐。“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生产消费的主导产品。农业部门要围绕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加快农产品认证步伐,进一步提高农业组织化水平,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业企业知名度,打响农业品牌,带动农产品销售,提高农民收入。
  (三)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推动全民参与
  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要遵循“市场引导、企业主体、政府主导、社会推动、创新发展”的原则,围绕品牌战略核心,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全民参与品牌战略实施。
  1.坚持政府主导。坚持把品牌战略列为全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去谋划,建立实施品牌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品牌战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制定保障和激励机制。政府新闻办每年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大大姚品牌的宣传力度。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对农产品资源状况、数量、类型、分布、品质特征、生产、加工、流通等情况进行普查,并记载入大姚县志、农业志、产品志中,为打造大姚县名优品牌夯实历史文化基础。
  2.强化部门联动。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群策群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特别在广泛宣传、履行职责、项目融资、科技开发、质量管理、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共同为品牌战略实施和知名品牌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提供重点扶持、政策倾斜和专门服务。
  3.促进企业行动。广大企业要苦练内功,夯实质量、标准化、计量等技术基础工作,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和安全性能,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品牌市场运作。通过优化产品设计、改进外观和包装,张扬产品个性,推进形象营销,树立起优质、高档的产品形象和诚信、负责的企业形象,不断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企业的美誉度。同时,各品牌生产销售企业要自觉爱护品牌,运作品牌,发展壮大品牌,要充分运用品牌的市场拓展力、资产内蓄力、资本扩张力,努力提升产品经济价值。
  4.鼓励全民参与。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加强实施品牌战略的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积极组织开展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云南名牌产品、绿色、有机食品的集中宣传推介活动,不断提高我县名牌产品及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广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本地产品、本地品牌、本地风土人情。鼓励全体消费者参与到打击商标侵权、知识产权侵权、假冒名特优产品举报行动中来,全力营造全县人民关心品牌、保护品牌、消费品牌、争创品牌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大姚县推进实施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工商联、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经信局、县招商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并明确其工作职责如下:
  县委宣传部:负责品牌战略实施的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实施品牌战略的政策和信息,组织开展对名优产品及企业的集中宣传和展示活动,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品牌宣传策划,增强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及影响力,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氛围。
  县市场监管局:为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楚雄州知名商标,云南省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牵头单位,负责实施标准化工程、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以及做好相关认证等基础性工作。对列入品牌培育规划的企业在办理年度报告、变更登记等手续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县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实施品牌带动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基础设施建设前期项目计划,并把品牌规划纳入大姚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名牌企业和产品的推广力度,培育优秀企业快速成长。在安排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向上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时,优先扶持品牌产品企业;在认定企业研发机构、民营科技企业和新产品、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企业审核申报时优先扶持品牌产品企业。
  县工商联:发挥组织与广泛联系各企业的职能,沟通和协调好各企业与有关部门的对接及内外企业间的交流,协助企业搞好品牌创建和推广等工作。
  县农业局、县林业局:负责组织相关协会、合作社等涉农组织推广品牌战略工作。在农业、林业和畜牧业工作中大力推广标准化工作,推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工作,推进农、林、牧特产产品的品牌创建工作。
  县经信局:负责工业生产、商贸流通等企业的名牌产品及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争创指导工作。对列入品牌培育规划的企业在申报国债贴息项目、重点技改项目、技改贴息、小企业发展资金和技术创新发展资金方面予以扶持。
  县招商局:要加大本地区品牌对外推广宣传的力度,提高大姚县在国内的知名度。对优秀企业及本地资源在对外招商方面给予相应的倾斜。
  县财政局:参与制定品牌奖励政策,设立技改贴息基金、企业创品牌奖励基金,并在有关专项经费安排上向名牌企业及产品倾斜,要根据实施品牌战略的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将实施品牌战略所需经费、基金等列入财政预算,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对实施品牌战略的财力支持。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旅游品牌、服务质量品牌的打造,挖掘大姚文化、旅游及服务行业中的特点和亮点,制作系列有影响力度的宣传片,增强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及影响力。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要在指导名优企业纳税工作的同时,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尽最大限度地保护名牌企业的发展。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实施品牌战略”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之中,按照实施工作的目标要求,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措施,顺利推进此项工作。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把“实施品牌战略”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进行督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强化跟踪问效,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县委、县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全县品牌战略实施的总体规划、协调、管理等工作,全力推进全县品牌战略的实施。
  (二)加强引导服务,注重政策落实。在品牌战略实施中,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为品牌企业提供最新的各类信息,用好用足各级政府扶持企业相关政策。要有意识地引导资源、要素配置向品牌效益好、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倾斜,特别要突出对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培养。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对州级以上名牌企业给予金融信贷支持,逐步探索发展以品牌等无形资产为担保的信贷服务。
  (三)强化市场监管,注重品牌保护。切实保护名牌产品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假冒名牌产品的侵权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发改(科技)、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对名牌产品要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做好品牌、商标、商号、标识、域名的注册登记、监督管理和依法保护工作,防止恶意抢注商标和域名的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名牌产品商标、标识的违法行为,为保护大姚名牌产品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四)强化政策激励,注重品牌扶持。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州级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企业以奖代补,积极扶持名优特品牌企业的发展。对获得国家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或组织奖励10万元;获得云南名牌、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万元;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奖励2万元;获得州知名商标的企业奖励0.5万元(所有品牌复检后重新获得同级奖项的品牌名标产品不再奖励)。县人民政府每三年对实施品牌战略工作中完成目标任务较好或做出卓越贡献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大姚县品牌战略发展规划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6日

附件

大姚县品牌战略发展计划

序号

项目    年度

2016年(企业名称)

2017年(企业名称)

2018年(企业名称)

2019年(企业名称)

2020年(企业名称)

合计

1

绿色食品认证

大姚欣杰食品有限公司

1.大姚三台绿特食品有限公司

2.大姚丰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大姚家和天然食品有限公司

大姚百草岭蜂业有限责任公司

大姚广益发展有限公司

6

2

有机食品认证

大姚亿利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大姚锦亿土特产有限公司

大姚兆鹏食品有限公司

大姚三台绿特食品有限公司

大姚欣杰食品有限公司

5

3

楚雄州知名商标

大姚纳苏民族手工艺品发展有限公司(“纳苏”商标)

云南嘉宏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滇兴”商标)

大姚小把粉丝协会(“大姚小把粉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大姚县三台绿特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蜜台”商标)

大姚东兴食品有限公司(“东兴盛”商标)

5

4

云南省著名商标

大姚县咪依噜民族服饰制品有限公司(“咪依噜”商标)

大姚纳苏民族手工艺品发展有限公司(“纳苏”商标)

大姚金碧粉丝厂(“金碧”商标)

大姚小把粉丝协会(“大姚小把粉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大姚县三台绿特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蜜台”商标)

5

5

中国驰名商标

 

 

 

 

大姚县咪依噜民族服饰制品有限公司(“咪依噜”商标)

1

6

地理标志证明

商标

大姚小把粉丝协会(“大姚小把粉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大姚花椒协会(“大姚花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大姚蜂蜜协会“大姚蜂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大姚白灵芝协会(“大姚白灵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大姚黑山羊协会(“大姚黑山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5

7

产品标准

大姚蜂蜜

 

 

 

 

1

8

地理标志保护

产品

 

大姚小把粉丝

大姚花椒

大姚蜂蜜

大姚白灵芝

4

9

云南名牌

大姚广益发展有限公司(核桃)

大姚县利英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粉丝)

大姚县百草岭蜂业有限责任公司(蜂蜜)

大姚机械配件厂(汽车配件)

大姚华盛饮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蜂蜜核桃汁)

5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法院,县
检察院,县人武部,各群团组织,省州驻大姚单位。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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