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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姚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888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姚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巩固绿化成果,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全县林业可持续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姚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刘文跃  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汪光献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周建民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席仕斌  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张  恩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彭剑波  县发改局局长
  刀云忠  县经信局局长
  王劲松  县民政局局长
  李宗明  县国土局局长
  钟学能  县环保局局长
  杨  勇  县住建局局长
  赵信宏  县交运局局长
  普文海  县水务局局长
  高培勇  县扶贫办主任 
  赵  云  县招商局局长
  连华才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刘思海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李俊伟  县财政局副局长
  钱正平  县林业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席仕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钱正平、刘思海兼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职能职责
  领导小组:统筹制定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政策机制、实施意见。研判、决定责任制落实中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完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状,根据授权制定考核奖惩办法;统筹组织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检查评估,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日常工作,严厉打击在管护区域内盗伐滥伐林木、毁林开垦、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侵占林地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一切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确保生态安全;组织开展义务植树、营造林等工作;参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具体考核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项目的申报,发改局批复项目的监督管理,并配合做好项目投资备案、立项工作;做好实施项目区国土绿化工作。
  县经信局:负责做好工业企业等工业建设项目的使用林地、林木监督管理,合理利用;做好工业园区的国土绿化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生态保护项目资金的拨付及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县国土局:负责做好矿产资源和国土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合理利用;做好非煤矿山国土绿化工作;并配合林业部门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
  县环保局:负责做好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配合林业部门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
  县扶贫办:负责做好扶贫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监督管理,配合林业部门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
  县交运局:负责做好交通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监督管理,合理利用;统筹做好公路绿化工作;配合林业部门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做好水利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的监督管理,合理利用;做好水利项目、河道、水源地等林地保护绿化工作;配合林业部门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做好农业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的监督管理,合理利用;做好项目区国土绿化工作;配合林业部门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做好城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监督管理,合理利用;做好项目区国土绿化工作;配合林业部门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社会福利、公墓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监督管理,合理利用;做好项目区国土绿化工作;配合林业部门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
  县招商局:负责做好招商引资项目使用林地、林木监督管理,合理利用;督促做好项目区国土绿化工作;配合林业部门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做好文体、旅游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监督管理,合理利用;做好项目区国土绿化美化及全县国土绿化宣传工作;配合林业部门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组织保护发展森林资源项目实施的检查督查,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统筹组织开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
  县森林公局:做好涉林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查处,对涉林违法行政案件务必做到行政处罚到位,刑事案件不能以罚代刑,应按程序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办理,同时注重林地回收、森林植被恢复;做好平安林区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辖区内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应成立乡镇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的领导;制定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方案,研究部署、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压实责任和督促任务落实,按时上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相关工作资料;负责做好辖区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监督管理,合理利用;做好辖区国土绿化、义务植树、森林管护等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基层各种工作力量,配合林业部门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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