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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大姚县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896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大姚县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大姚县减灾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现将调整充实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刘文跃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主任:汪光献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郑建颖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唯岚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吴启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  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潘  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苗少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杞永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财政局局长
  李虎丹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汪开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胜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周建民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华成敬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彭剑波  县发改局局长
  刀云忠  县经信局局长
  杨新明  县教育局局长
  席晓林  县民宗局局长
  王劲松  县民政局局长
  郭  腾  县司法局局长
  肖  亮  县人社局局长
  王荣书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宗明  县国土局局长
  钟学能  县环保局局长
  杨  勇  县住建局局长
  赵信宏  县交运局局长
  陈飞飞  县农业局局长
  席仕斌  县林业局局长
  普文海  县水务局局长
  连华才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李志祥  县卫计局局长
  曹显存  县审计局局长
  张海燕  县统计局局长
  马锦程  县安监局局长
  代  华  县地震局局长
  杨晓剑  县气象局局长
  王家荣  县供销社主任
  刘明乾  县公安局副局长
  范建兵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  郁  县税务局局长
  陈光云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毕爱军  楚雄大姚供电局局长
  杨玉斌  人保财险大姚支公司经理
  李华勇  人寿保险大姚支公司经理
  张正龙  电信大姚分公司总经理
  初文剑  移动大姚分公司总经理
  李志强  联通大姚分公司总经理
  胡尔康  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杨仁波  县公安消防大队队长
  何洪书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起世荣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县减灾委员会是全县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综合协调机构,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减灾救灾工作方针、政策、规划和县委、县政府减灾救灾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防灾减灾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救灾活动;研究制定减灾救灾工作有关政策制度;组织实施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受灾群众安置救助、灾后民房恢复重建;指导各乡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县减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民政局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的职责是:负责县减灾委日常事务,承担全县减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对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和指示;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灾区协助指导当地开展减灾救灾工作。会同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对可能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的重点地区,做好灾害监测、预报和预警,落实防范措施,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组织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对灾情进行会商,对灾情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研究评估,并提出对策建议;收集、汇总、评估和报告灾情信息、灾区需求及减灾救灾工作,起草减灾救灾方面的各类文稿。协调救灾资金、物资的筹集、调运和供应,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指导减灾救灾工作有序开展;负责灾情和减灾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完成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今后,县减灾委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由县减灾委办公室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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