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姚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913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姚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我县两区建设目标顺利完成,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大姚县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汪光献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仕奇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飞飞  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彭剑波  县发改局局长
    李宗明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  勇  县住建局局长
  席仕斌  县林业局局长
  普文海  县水务局局长
  钟学能  县环保局局长
  赵信宏  县交运局局长
  王秀美  县档案局局长
  李俊伟  县财政局副局长
  薛栋国  县农业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陈飞飞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薛栋国同志担任。
  二、职能职责
  (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两区划定、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指导督促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细化有关工作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收集、通报全县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落实好“两区”划定项目立项及资金保障,规划做好“两区”建设、管护资金筹措等工作;参与“两区”规划、划定、建设方案审定。
  (四)县国土局。配合县农业局做好全县“两区”划定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提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已建设和拟建设的高标准农田数据、最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土地整治规划成果、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耕地后备资源成果、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成果资料;提供相关区域的坐标转换参数,协助技术单位解决各类基础数据坐标不一致的问题;参与“两区”规划、划定、建设方案审定。
  (五)县农业局。提供时效性较好的高分辨率影像、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数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数据、农业园区建设资料等;牵头组织“两区”规划、划定、建设方案审定。
  (六)县林业局。提供退耕还林还草数据、林权确权成果数据;参与“两区”规划、划定、建设方案审定。
  (七)县水务局。提供农业灌溉设施分布及规划数据、小型水利确权成果数据、已规划未建设的水利设施规划数据;参与“两区”规划、划定、建设方案审定。
  (八)县环保局。提供环境敏感区资料;参与“两区”规划、划定、建设方案审定。
  (九)县住建局。提供已规划已建设和已规划未建设的城乡规划数据;参与“两区”规划、划定、建设方案审定。
  (十)县交运局。提供已规划未建设的重大交通项目数据;参与“两区”规划、划定、建设方案审定。
  (十一)县档案局:指导做好“两区”成果管理工作,档案工作要与“两区”划定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
  三、有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出席会议人员范围由议事内容和实际情况确定,会议由组长主持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成员单位需要领导小组商议的议题,应提前将相关资料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提交讨论。领导小组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形式印发,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
  (二)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此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消。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5日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大姚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