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大姚县2018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已经2018年5月7日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认识
“十大专项行动”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战略举措,是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的重要抓手和制度性安排。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突出抓专项行动的精准性、针对性、行动性、有效性、创新性和制度性要求,把“十大专项行动”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举措,作为重中之重的重要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只争朝夕,争分夺秒,加强领导,高位推动,狠抓落实,确保2018年“十大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
“十大专项行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抓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目标倒逼、压实责任、对标对表、落细落实,突出抓好每个工作环节、每个时间节点、每项具体任务的落实。为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十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具体如下:
组 长:刘文跃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汪光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吴启荣 副县长
马 丽 副县长
潘 健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苗少华 副县长
杞永斌 副县长
成 员:周建民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丽红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接待办主任
李仕奇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艳婷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彭剑波 县发改局局长
刀云忠 县经信局局长
杨新明 县教育局局长
席晓林 县民宗局局长
刘明乾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劲松 县民政局局长
郭 腾 县司法局局长
肖 亮 县人社局局长
王荣书 县市管局局长
李宗明 县国土局局长
钟学能 县环保局局长
杨 勇 县住建局局长
赵信宏 县交运局局长
陈飞飞 县农业局局长
席仕斌 县林业局局长
普文海 县水务局局长
赵 云 县招商局局长
连华才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李志祥 县卫计局局长
曹显存 县审计局局长
张海燕 县统计局局长
马锦程 县安监局局长
吴 亮 县移民局局长
高培勇 县扶贫办主任
王家荣 县供销社主任
范建兵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 郁 县国税局局长
陶光云 县地税局局长
刘惠琼 人行大姚县支行行长
张海昌 县烟草专卖局(公司)总经理
朱文华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建民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李仕奇同志兼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协调督察督办等事项;副主任由政府办其余副主任兼任,负责按照分工要求协调处理好有关专项行动的实施。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
三、压实工作责任
全县各乡镇和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当好“施工队长”,多拿“图纸”进工地,到现场,精心组织施工,任务细化到环节,责任落实到每个人,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抓兑现。要切实担起责任,亲自挂帅、亲自出征、亲自推动,走在前、干在前,以上率下,当好标杆,从严从实从细落实责任。要逐级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做到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县“十大专项行动”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该专项行动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涉及的有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打造现代农业园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汪光献同志担任,由县农业局牵头负责;市场主体培育专项行动、企业精准帮扶专项行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吴启荣同志担任,分别由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招商局牵头负责;补短板惠民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马丽同志担任,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牵头负责;城乡特色风貌(特色小镇特色乡村)打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苗少华同志担任,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抓融资防风险专项行动、抓财税收支专项行动、抓项目增投资专项行动、服务经济倍增计划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杞永斌同志担任,分别由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牵头负责。
四、强化目标管理
全县各乡镇和县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十大专项行动”目标管理机制,切实把纳入“十大专项行动”的主要指标细化分解为具体支撑性指标,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到岗、时序到季到月。要进一步建立专题会议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专项行动推进中的沟通协调和工作对接。专题会议由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按月召集本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推进;联席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按季召集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召开,重点研究解决“十大专项行动”推进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和专题会议难以解决的问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召集有关县级部门和乡镇召开。
五、狠抓督查问效
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牵头责任,加强协调对接,其他责任部门要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按月向本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工作情况,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听取“十大专项行动”推进情况1次,并与“五个一”制度统筹进行。重点报告专项行动涉及的指标任务按时序进度完成情况。各责任单位在工作推进中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向分管联系的副县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经分管联系的副县长协调仍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详细说明存在的问题、不能解决的原因和下一步工作建议。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力量、整合督查资源、创新督查方式、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牵头抓好分管联系部门和乡镇落实“十大专项行动”情况的督查;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每月开展1次督查并通报情况;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每两月开展1次督查并通报情况,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务中心综合楼313室,电话6222117,邮箱dyxdcs@126.com)。要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激发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2018年“十大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推大姚实现跨越发展目标。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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