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烟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按照《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烟叶工作的意见》(大政发〔2017〕14号)《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2017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发〔2017〕12号)《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2017年绿色生态烟叶烘烤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7〕46号)文件精神,县烟叶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对烟叶生产各阶段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兑现2017年烟叶生产扶持补贴和烟叶生产工作考核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补贴和工作考核补贴资金兑付情况
兑现烟叶生产扶持补贴资金2793863.18元,兑现烟叶生产工作考核补贴267120.00元,合计兑现资金3060983.18元。
(一)兑现扶持补贴资金
兑现2017年烟叶生产扶持补贴资金2793863.18元,具体是:
1.2017年县财政补贴赵家店镇、新街镇、三岔河镇烟农以煤代柴补贴1566532.78元。
2.各涉烟乡镇组织推广以煤代柴烘烤补贴360650.00元。
3.2017年全县共有核心示范样板18片6876亩,兑现烤烟核心示范样板补贴90280.00元。
4.膜下烟栽培对烟农按20元/亩的标准补贴216858.00元。
5.对专业化烘烤示范户补贴283060.00元,对实施主体补贴248322.40元。
6.县烤烟生产领导小组统筹烟叶生产抗旱、救灾应急和新技术推广落实补贴28160.00元,其中:用于龙街镇承办全县整地移栽现场会补助20000.00元、新街镇种植绿肥补贴8160.00元,由具体组织实施的乡镇报县领导小组审批后兑现。
(二)兑现烟叶生产工作考核补贴
兑现2017年烟叶生产工作考核补贴267120.00元,具体是:
1.兑现村委会按实际收购量1.08元/担兑现工作考核补贴160272.00元。
2.兑现村民小组按实际收购量0.72元/担兑现工作考核补贴106848.00元。
具体扶持补贴和工作考核补贴详见附件。
二、资金来源及兑现办法
(一)资金来源
以上所有扶持补贴和工作考核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按相关规定拨付兑现。
(二)扶持补贴资金兑现办法
1.各涉烟乡镇不得将此部分资金用于与烟叶生产扶持补贴无关的项目,严禁将资金用于发放奖金,县人民政府将对扶持兑现情况进行督查。
2.烟叶生产扶持补贴要切实兑现到项目具体实施的主体,不得截留、挪用补贴资金。
(三)工作考核补贴资金兑现办法
各涉烟乡镇要严格按照烟叶生产工作考核补贴标准兑现到考核达标的村组干部。
附件:大姚县2017年烟叶生产收购管理考核奖励和扶持补贴资金兑现汇总表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5日
文章附件(点击下载):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2018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烟叶工作的意见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