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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聘任法律顾问的决定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986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聘任法律顾问的决定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楚办发〔2017〕15号)和 2017年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经研究,决定聘任云南欣宇多捷律师事务所为大姚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顾问律师:王雨博(云南欣宇多捷律师事务所律师 )
  顾问律师:何杨(云南欣宇多捷律师事务所律师 )
  顾问律师:张荣华(云南欣宇多捷律师事务所律师  )
  法律顾问室主任由周华同志兼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任期一年,可连聘连任,在聘期间,按照《大姚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大姚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履行职责。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5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群团组织,省州驻大姚单位。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印发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李雪飞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刘玉仙等同志免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