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7〕45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楚政通〔2017〕8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污染源普查,全面掌握我县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当前我县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步伐,坚决保护好大姚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是我县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本次普查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普查方案确定。
三、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2016年第4季度至2017年底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重点做好普查方案编制、普查工作试点以及宣传培训等工作。2018年为全面普查阶段,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普查,通过逐级审核汇总形成普查数据库,年底完成普查工作。2019年为总结发布阶段,重点做好普查工作验收、数据汇总和结果发布等工作。
四、组织和实施
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普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普查工作。同时,按照信息共享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现有统计、监测和各专项调查等有关资料,借鉴和采纳有关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成果。
为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大姚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负责组织落实协调普查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工作。县环保局牵头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组织普查工作培训,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发布。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基本单位名录库相关行业名录信息和相关统计数据,参与普查方案制定、污染源质量管理和监督,指导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分析。县经信局负责工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提供机动车燃油消耗相关数据,做好工业污染源普查与核查核算相关数据及相关成果的分析、应用。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生产活动水平情况调查;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相关成果的分析、应用;提供农业机械、渔船、农业污染源普查与核查核算相关数据。县公安局负责提供机动车登记、机动车污染源普查、城市道路交通流量数据,做好机动车污染源普查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道路观测平均交通量,配合做好移动源普查及相关成果分析、应用。县住建局、县水务局负责做好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等污染源普查工作,提供入河排污口有关信息、水利、水文普查相关资料。县财政局负责污染源普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和下达,并监督普查经费使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法人单位及其他组织机构、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压力锅炉使用登记信息。各乡镇和其他部门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综合性工作。
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工作机制,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制定普查方案,上报大姚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五、经费保障
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按照分级保障原则,由县财政予以保障。县财政负担部分,由各相关部门按要求分别列入部门预算。
六、工作要求
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按要求填报污染源普查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迟报、虚报、瞒报和拒报普查数据,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附件:大姚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7曰
附件:
大姚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吴启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李仕奇 县政府办副主任
钟学能 县环保局局长
张海燕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 李雪梅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杨光明 县经信局副局长
刘明乾 县公安局副局长
范建兵 县财政局副局长
任茂生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昌平 县环保局副局长
刘成洪 县住建局副局长
马跃凌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华忠昌 县水务局副局长
李培清 县地税局副局长
杨学武 县国税局副局长
曹雪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郑红星 县农业局党委委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大姚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钟学能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环保局副局长李昌平同志担任。
主 任:钟学能 县环保局局长
副主任:李昌平 县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李学润 县统计局副局长
晏建喜 县发改局经贸股股长
关家林 县经信局节能安全股股长
鲁 建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顺明 县财政局经建股股长
李建文 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股股长
蔡李平 县住建局城市建设股股长
洪孟平 县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段段长
赵 林 县农业局种植业管理股股长
李荣军 县水务局水资源管理股股长
赵西能 县地税局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股股长
李晓玲 县国税局征管科科长
张建王 县市场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协调全县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制定普查方案,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任务。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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