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抓好2021年“十大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的落实,经研究,现将《大姚县2021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
“十大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州委九届九次全会、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会议、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重要的制度性安排。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将“十大专项行动”纳入2021年的重要工作计划,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州委工作要求及县委的具体工作上来,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坚定信心、下定决心,狠抓落实,确保2021年“十大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加强领导,统筹推动
“十大专项行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是抓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各位副县长为副组长,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为成员的“十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高培勇同志兼任,县政府办公室各副主任负责按照分工要求协调处理好有关专项行动的实施。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该专项行动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涉及的有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三、完善机制,严格督查
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各责任单位要对标对表,积极配合、主动作为,认真履行好职能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围绕专项行动方案内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加强与县级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接,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共同推动各项目标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要加大督查跟踪力度,对推进缓慢和落实不力的重点工作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并将情况报县人民政府。请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及时汇集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分别于2021年6月30日和2021年12月25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的工作落实情况、量化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具体数据、完成比例),书面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联系人:樊文菊,联系电话:6210226,邮箱:dyxzfbdcs@126.com)。请各牵头部门明确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报送和对接工作,并在文件下发3天内将联络员名单(单位、姓名及职务、联系电话)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附件:大姚县2021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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