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姚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县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何兴平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金彩云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席海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肖 亮 县人社局局长
彭剑波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赵信宏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华成敬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刀云忠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局长
杨新明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刘明乾 县公安局副局长
苗家平 县民政局副局长
郭 腾 县司法局局长
范建兵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善武 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刘会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陆爱海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飞飞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席仕斌 县林草局局长
普文海 县水务局局长
王劲松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志祥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荣书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马锦程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高培勇 县扶贫办主任
王定彪 县信访局局长
吴 亮 县搬迁安置办主任
武发桐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栾育伟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光艳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刘惠琼 人行大姚县支行行长
生希永 农行大姚县支行行长
舒洪武 县农商行行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善武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乡镇及县级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负责领导小组重要工作的组织安排和筹备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今后,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大姚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其职责由大姚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承担。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6日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认定第二批县级家庭农场的通知 |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