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大姚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刘文跃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何兴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张唯岚 县委常委、副县长
吴启荣 副县长
马 丽 副县长
潘 健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苗少华 副县长
杞永斌 副县长
李虎丹 副县长
汪开虎 副县长
李胜江 副县长
连华才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周建民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局长
吴丽红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艳婷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席海荣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彭剑波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刀云忠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局长
杨新明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赛云川 县民宗局局长
刘明乾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郭 腾 县司法局局长
肖 亮 县人社局局长
刘会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钟学能 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局长
赵信宏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陆爱海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飞飞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普文海 县水务局局长
王劲松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志祥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 勇 县审计局局长
王荣书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跃翠 县医保局局长
刘建宏 县政务服务局局长
赵 云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郭 剑 县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杨 郁 县税务局局长
刘惠琼 人行大姚县支行行长
毕爱军 楚雄大姚供电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连华才同志兼任,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连华才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 主 任:吴丽红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席海荣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建宏 县政务服务局局长
成 员:王 琼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曹晓宏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副局长
谢祖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家林 县司法局副局长
范建兵 县财政局副局长
沙朝刚 县人社局副局长
任茂生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文学江 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副局长
李凤娟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曹雪涛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赵培锋 县税务局副局长
黄 丹 人行大姚县支行副行长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制定全县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协调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及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组织专门力量,实行专人负责,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今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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