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8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楚雄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楚府明电〔2019〕37号)要求,做好我县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大姚县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何兴平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席海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肖 亮 县人社局局长
成 员:刘跃翠 县医保局局长
杨 郁 县税务局局长
张海燕 县统计局局长
范建兵 县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肖 亮 县人社局局长
副主任:张映良 县财政局副局长
紫映平 县医保局副局长
李培清 县税务局副局长
李学润 县统计局副局长
刘晓梅 县人社局社会保险中心主任
成 员:罗 云 县人社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王 敏 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席永仁 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刘培春 县医保局待遇保障和医药价格管理股股长
郭家林 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股长
白金凤 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负责落实国家、省、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我县实施方案,组织、指导、督查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工作,及时沟通和通报有关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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