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18〕51号)、《楚雄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楚政函〔2019〕8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大姚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文跃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吴启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连华才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龙治宝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华成敬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彭剑波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刀云忠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局长
杨新明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肖 亮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会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信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飞飞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劲松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曹显存 县审计局局长
王荣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席仕斌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张海燕 县统计局局长
高培勇 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刘建宏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曹显存 县审计局局长
杨 郁 县税务局局长
赵 云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刘明乾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映良 县财政局副局长
武瑞林 团县委书记
任 勇 县残联理事长
吴银翠 县供销社主任
肖 梅 县妇联常务副主席
刘惠琼 人行大姚县支行行长
张 志 县邮政公司经理
张正龙 中国电信大姚分公司经理
初文剑 中国移动大姚分公司经理
李志强 中国联通大姚分公司经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刀云忠同志兼任,杨光明、张映良、董海涛同志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抽调,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部署和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各项工作,审议决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重大事项,研究部署全县农村电子商务重点工作。协调解决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乡(镇)和成员单位有关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推进及政策配套落实情况。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协调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负责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筹备及各成员单位日常协调、沟通等工作,制定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文件。协调办理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重大事项,牵头推进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收集、整理、上报和发布各乡(镇)和部门有关电子商务的工作信息。开展有关调研并提出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督促各乡(镇)和成员单位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协调落实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指导、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
县纪委监委:负责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
县委宣传部:负责电子商务相关的各类媒体宣传推广、舆论引导,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宣传报道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最新动态和重大成就。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申报、争取、安排电子商务产业建设项目,参与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制定;负责项目立项及审批工作。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总体规划,提出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建议,负责全县电子商务推进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做好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协调解决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牵头组织、推进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协同做好电商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做好电商企业和协会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发动全县工业企业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应用和电商知识培训;负责协调全县网络信息基础建设及应用和管理。承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做好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支持职业技术学校开设电子商务课程和实习实训,培养优秀电商人才。
县财政局:负责审核专项资金预算,配合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下达项目及项目资金计划,按国库管理有关规定拨付资金,会同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和县扶贫办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县公安局:负责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监管和等级保护工作,依法打击电子商务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报送有关网络安全警示信息。统一对电子商务物流快递行业进行安全检查,完善电子商务物流快递行业的登记、贮存、流转等各流程的基础性管理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将电子商务培训纳入全县就业创业培训体系;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并跟踪统计培训效果;落实大学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研究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土地政策,保障重点项目用地;落实电子商务产业规划管理的政策措施。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资源和电子商务的对接。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发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参与电子商务培训和应用推广,培育扶持农特产品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和示范网商,做好农产品网货生产主体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推动旅游资源的网络平台建设,负责旅游产品及旅游景点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包装推广及质量监管,促进旅游行业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紧密结合。
县审计局:负责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和网店诚信教育和监管,保护消费者网络消费的合法权益。对电商销售产品质量监管;加强对产品生产等环节的质量监督,推广商品条码在农村电子商务的应用,推进农村产品电子商务溯源体系建设;加大地标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力度,保障地标产品网上销售认证支持。
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引进和培育林业种植、加工龙头企业,打造“大姚核桃”品牌,为林产品上行提供货源保障;制定林产品生产发展规划,促进林业龙头企业借助电子商务转型发展,大力推进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加强生产技术指导,争取相关扶持政策;组织发动全县林产品生产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参与电子商务培训和应用推广。
县统计局:对相关部门提供的有关数据进行评估,核算纳入统计的电子商务企业增加值,指导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工作。
县扶贫办:负责电子商务精准扶贫规划,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电子商务培训,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组织扶贫产品开发,促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产品上行,负责电子商务精准扶贫相关数据统计分析,会同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对项目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县审计局: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做好全县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的注册登记等工作,指导企业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领工作,做好电商企业(网站)食品经营许可,参与组织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招投标相关工作。
县投资促进局:负责电子商务及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招商工作;做好招商引资政策、措施落实,以及电子商务项目考察、论证、评估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协调服务。
县供销社:负责规范和推进相关重点品类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和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网络营销;推进农村基层供销网点电子商务服务和农村基层供销网点电子商务服务建设。
县团委、县妇联、县残联:负责引导和鼓励青年、妇女、残疾人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培训、就业及创业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落实国家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办理税务登记等相关工作,协调落实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退税相关政策。
县人行:负责把电子商务企业纳入全县信用体系建设之中,把电商相关企业创业纳入小额信用贷款范畴,并指导相关金融机构推出电子商务发展相关的专项信贷产品,做好“三农”金融服务,提供线上、线下的结算渠道和优质金融产品。
县邮政公司:负责推进快递服务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加快邮政三农服务网络信息化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与综合示范工作的融合对接。
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负责农村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通信条件;做好电商平台、电商园区、电商服务站点网络建设工作;为电子商务平台、园区和相关企业提供专属有线和无线互联网接入服务及故障抢修保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内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和协调服务等工作;协助做好乡村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服务站点建设工作;做好辖区内电子商务培训组织协调工作和引导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组织开展工作督查,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研究、部署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大姚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有工作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发文明确。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姚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修订)的通知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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