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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大姚县应急管理局等15个部门单位印章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123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大姚县应急管理局等15个部门单位印章的通知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姚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9〕12号)精神,大姚县调整组建了大姚县应急管理局、大姚县医疗保障局、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大姚县教育体育局、大姚县卫生健康局、大姚县信访局、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大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12个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大姚县投资促进局、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大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3个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更好地开展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即日起启用大姚县应急管理局等15个部门单位印章,以上15个单位的原印章同时作废处理。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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