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我县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现将《大姚县2022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县内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姚县2022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暨县内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提升实施方案
为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改善大姚县县域内主要河流断面水环境质量,确保我县水质稳定达到《云南省水功能区划》(2014年修订)目标要求,不断巩固提升县域环境质量考核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情况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大姚。
(二)工作目标。通过综合整治,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地表水国控蜻蛉河江底河大桥监测断面、渔泡江朵腊河底监测断面、省控万马河桂花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水质目标,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三)县内主要河流断面设置及水质状况。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十四五”省级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20〕169号)要求,大姚设置有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2个,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1个,具体为国控蜻蛉河江底河大桥监测断面、国控渔泡江朵腊河底监测断面、省控万马河桂花监测断面。自2021年起执行《云南省水功能区划》(2014年修订)水质目标要求,均需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水质标准。从反馈的2021年监测数据来看,仅有万马河桂花监测断面水质能达到或优于其水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要求,渔泡江朵腊河底断面在10月、蜻蛉河江底河大桥断面在6月、9月、10月、11月均出现水质劣于水功能区划目标的情况。
(四)影响地表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一是生活污染源。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城镇化的加剧,导致生活污染源污染因子种类增加,污染程度加大。县城污水处理厂外排尾水虽然水质达到一级B标排放标准,但仅符合地表水环境标准IV类左右;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后直排或间接进入地表水水体;县城内的部分餐饮商户餐饮废水通过路边排水沟排入河道;县城的老城区、城郊结合部雨污管网未覆盖、错接漏接、雨污混流的情况未得到彻底解决等问题都会成为生活污染源,直接或间接影响地表水水质提升。二是工业污染源。县域内所有排放废水的工业企业,废水都经过预处理后回用或全部进入城市管网,最终由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但仍存在部分企业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或生产废水无法进入城市管网等情况,导致废水直接或间接进入地表水影响水质提升。三是农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主要来自农作物、蔬菜集中种植过程中农药、化肥大量使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随意堆排。农业生产中由于有机肥肥效释放缓慢、价格高于同等肥效的化肥等因素,农业生产仍然大量使用化肥,农药被长期不当滥用,害虫、病菌的抗药性增强,导致用药量增加,农药随灌溉退水、降雨最终间接造成水体污染;养殖企业发展迅速,由于没有做到严格的雨污分流,畜禽粪便尿液通过雨水冲刷及地下水造成间接污染,另外农户散养过程中粪便随意堆放,造成间接性污染。四是重点工程施工污染源。高速公路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河流沿岸施工段,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废料、废油以及其他污染物通过雨水冲刷直接或间接进入水体,造成河流水质下降。
二、水质达标提升重点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1.加快推进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2年年底前内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及早投入使用;持续推进乡镇集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确保集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规范运行。(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2.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结合我县农村污水治理率低,治理设施紧缺,且村庄人口居住分散,污水收集难度较大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污水治理模式,有序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2022年重点推进县内主要河流沿线农村村庄污水治理工作,确保沿河村庄污水不直接排入河流。(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3.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全面摸底排查县城建成区污水管网建设情况,做到生活污水应收尽收,确保雨污分流管网全覆盖;继续推进老城区、城郊区截污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对错接、漏接管网提升改造到位,实现供排水管网体系进一步优化;对县城建成区内应接而未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排放污水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污水应收尽收,全部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落实)
4.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乡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农村集中式和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100%,实现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按职责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深化工业污染专项整治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产业政策规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鼓励支持发展绿色产业,以减排倒逼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水污染物排放因子复杂、排放量大的项目在县内落地建设,强化招商选资,禁止审批消耗大、污染重、治理难的项目。(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落实)
2.深化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新一轮工业企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全县所有产生废水排放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清理、大排查、大整治,全面了解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情况、运行情况、污染物消解情况、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对达不到要求或不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消除环境隐患,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查处,确保企业废水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按职责落实)
(三)加强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科学实施生态补水
1.持续加强河湖长制管理。全面加强全县河湖长制责任落实落细,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明确“河长”考核目标,制定“河长制”考核机制,要在清晰的责任边界划定基础上,建立系统化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责任单位:县水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2.加大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加大流域治理资金的整合使用力度,加快推动县内主要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不断创新投融资机制和模式,采取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引导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3.优化水资源保护调度。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取水许可制度,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合理安排生态用水,发挥好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确保全县河流生态流量,改善河流水动力条件,制定河湖流域生态补水工作方案,提高河流自净能力。(县水务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4.强化入河排污口环境管理。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原则上不再新设企业入河排污口。工业企业确需设立的,其废水排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进一步强化入河排污口环境管理,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落实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和排查整治工作责任,通过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实现“受纳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1.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指导和支持规模养殖场(户)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粪便处理工程,合理调整畜禽养殖业结构和发展布局,推进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开展种养结合、沼气利用和畜禽粪污收贮销售;宣传和引导好农村畜禽散养户做好畜禽粪便堆捂发酵、尿液收集发酵处理后还田利用,坚持绿色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农牧结合、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利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2.继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以控制化肥施用总量、优化施肥结构、改进施肥方式,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发展绿肥种植、大力推广商品有机肥、积极开展秸秆还田、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推进我县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有序实施,大力推广新型农药,提升装备水平,加快转变病虫防控方式,大力推进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按计划实行休耕轮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五)强化水环境监督管理
1.加强水质监测,及时预警分析断面水质变化情况。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组织开展断面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动情况,对水质未达到要求的断面认真分析、排查具体原因,研究有针对性的污染防治工作措施,积极推进断面达标治理,确保水质不断改善。做好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污水排放口和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监测,强化区域水质达标管理。(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2.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大水域岸线违法违规开采、建设、占用河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整治力度,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生产的企业,责令停建、停产;对偷排漏排、超标排污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不整改或逾期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违法违规企业,严格依法依规查处。(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落实)
3.建立交界水域共管机制。主动与我县交界的大理州宾川县、楚雄州姚安县有关部门对接,建立交界水域共管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标准不统一,协调机制不对应、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县水务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三、组织保障
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县域内主要河流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坏”,顺利完成“十四五”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目标,确保我县2022年水质明显提升,达到《云南省水功能区划》(2014年修订)目标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姚县县内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高培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樊 敏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钟学能 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局长
成 员:彭剑波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雪飞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局长
张映良 县财政局局长
王 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信宏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红亮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军 县林草局局长
谢毕昆 县水务局局长
马锦程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具体负责大姚县县内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提升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钟学能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由各涉及单位人员组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大姚县县内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动作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配合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水环境保护合力,确保水质达标工作见实效。
(二)压实责任,层层落实。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工作原则,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压实责任,落实断面达标措施,确保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断面达标目标顺利实施。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强化调度考核督查,建立大姚县断面水质达标工作考核调度制度,涉及的乡镇和部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报送工作进展落实情况至大姚县县内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鲁培新)。县人民政府定期召开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五届县政府督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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