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关于任茂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大干字〔2023〕44号)文件通知,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23年8月22日会议讨论决定:
任茂生 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彭 斌 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23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彭家能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姚县“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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