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办发〔2016〕1号),明确对270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但在其余的487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仍然有部分农户还居住D级危房。为彻底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采取易地扶贫搬迁等方式解决这部分农户的住房安全问题,使其住房达到安全稳固的脱贫要求,现将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外居住D级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的范围和对象
2016年通过再次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确定的757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除2704户易地扶贫搬迁户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4870户)中居住D级危房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的农户。
二、实施方式及补助标准
(一)对自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户。每户补助6万元,贷款6万元,贷款政策按《大姚县易地扶贫搬迁农户有偿使用资金贷款实施细则》(大政办发〔2016〕36号文)执行。
(二)对无搬迁愿望、又无能力搬迁建房的农户。每户补助6万元,由乡镇、村、组和挂包干部组织,帮助建盖不少于
(三)对通过加固达到安全住房标准的农户。每户补助0.2万元。
(四)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但各类补助资金不足6万元的农户,按补助6万元标准执行,差额部分给予追加。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有安全稳固的住房是贫困户脱贫的基本要求,各有关乡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认真组织,把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外居住D级危房农户的房屋建设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狠抓各项脱贫措施的落实,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确保贫困农户如期脱贫。
(二)坚持标准,摸清底数。各有关乡镇要按照实施的范围和对象,在原来调查统计的基础上,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贫困农户家中查看住房状况、了解农户搬迁意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摸清“三年行动计划”外居住D级危房的自愿搬迁农户、无能力无搬迁愿望农户、需加固处理农户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户,完善基本信息并分类造册登记,于
(三)加大宣传,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乡镇要切实加大政策、标准宣传力度,对确定实施房屋建设的农户要进行公示、公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同时,要尽快组织启动搬迁建房工作,要指导和帮助农户选择合理的房屋户型,每户房屋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90—
附件:1.大姚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外居住D级危房(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愿搬迁农户统计表
2.大姚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外居住D级危房(建档立卡贫困户)无能力无搬迁愿望农户统计表
3.大姚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外居住D级危房(建档立卡贫困户)需实施房屋加固处理农户统计表
4.大姚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外实施危房改造农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统计表
5.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农户表
6.农村住房修缮加固处理要求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群团组织,省州驻大姚单位。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一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指导意见的通知 |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及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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