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保障资金保值增值渠道,在注重保障资金安全的同时将保值增值作为保障资金投资运营的重要方针,把提高保障资金的收益率作为目前运营的重要目标,通过保障资金定期存款竞标的方式,邀请各商业银行参与竞标,实现了保障资金收益最大化。截至8月31日,我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利息达50万元,其中:活期存款利息收入达20万元、定期存款利息达30万元。(县人社局:陈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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