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新街镇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30013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新街镇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 生效日期:

行政主体单位

新街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陈朝华

单位地址

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新街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电话

0878--6385001

邮  编

675407

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

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上一条:大姚县行政审批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依据
下一条: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