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取消的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从2016年1月1日起两定机构不再实行资格审查、审批,改为由各县、市进行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大姚县医保中心严格按照省、州相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2016年度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的7家零售药店通过资料初审、实地核查、多方评估、集体研究、公示等程序,确定了新增7家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目前,大姚县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增至51家,更好地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医保购药需求。(县人社局:赵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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