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600656001000
大姚县昙华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昙华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及各项改革。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依法做好民政、财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就业、社会保障、市场信息、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等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 序转移,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民族与宗教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确保乡村社会稳定。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是我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最快的一年,也是广大干部奋力爬坡,财政工作全面提高的一年。在这一年里,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稳健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乡 “特色农业富民、资源开发兴乡、文化旅游名乡”战略,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着力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积极推进税费体制和财政经济体制改革,加强“零户统管”、“乡财县管”工作,增收节支,真正实现“保证吃饭、维护运转、确保平衡、拨清专款”,促进经济持续快速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顺利实现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1.把握发展重点,完成任务有新举措。财税部门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把组织财政收入作为财政发展的第一任务。针对我乡近年来税源不足,征管乏力,平时不能均衡入库,年终突击垫税的被动局面,年初政府就召开财税等相关部门会议,深入讨论,认真研究,全面开展税源调查,进行税源结构分析,准确掌握我乡现有税源的第一手资料。县财税工作会议后及时分解收入任务,落实分块工作责任。一是继续实行收入目标考核财税考评激励办法,奖勤罚懒,以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加强收入季度分析,及时、全面地反映征管中出现的问题,更好地服务于领导决策,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三是强化协税措施,开展税收宣传工作,落实有关部门税收代征代管职责,促使税收公正、公平、公开。四是加大税收督查和欠税清理力度,做到依法应收尽收。
2.围绕壮大实力,财政运行质量有新转变。一是主动帮助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我乡的州级挂钩扶贫、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项目获得上级财政大力支持,一年来争取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个,项目资金15万,一事一议项目用于村庄道路硬化、村组公路开挖、党员活动室建设,优化了我乡生产、生活和教育环境,它必将大力改善农业基础生产条件。二是挖掘非税收入潜力,通过规范票据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全额纳入综合预算管理,严格按收支两条线管理。
3.坚持开拓创新,财政管理改革迈出新步伐。2017年以来我乡规范财政收支,按“乡财县管”的管理体制,完善了财政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确保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转;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参加了公务用车统保采购;规范会计核算中资金的使用报批程序和村级报帐程序,重点是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和各村非生产性支出标准,公用经费、基建资金和专项资金审批权限;规范乡财政资金帐户,乡财政资金统一帐户集中收支核算,杜绝了乱挪乱调的现象;建立了偿债制度,规范偿债秩序,财务债务纠纷得到一定的化解,维护了一方稳定。
4.促进和谐发展,财政收支内容有新变化。为促进社会和谐进步,2017年我乡依据国家政策,全面落实了党在新时期的惠农政策,发放情况如下;
(1)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9544.23亩,补贴金额1368642.44元(每亩补贴143.40元)。
(2)退耕还林补贴面积2865亩,补贴金额358125元(每亩补贴125元)。
(3)草原生态补贴金额382614.24元。其中:禁牧面积28478.39亩,补贴金额213587.96元(每亩补贴7.50元);草蓄平衡面积67610.50亩,补贴金额169026.28元(每亩补贴2.5元)。
几年来财政改革的步伐加大,我们的工作职能也有了较大变化。我们着重强化三个服务意识,一是服务于经济意识,保证财政资金切实用在规定的经济和社会事业项目上,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和综合分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积极为政府当好参谋。二是服务于农民意识。及时、快捷、准确地将各项补助资金发放到户,保证农民负担不反弹。三是服务于社会意识。坚持群众观念,倡导换位思考,提供优质服务,对来所办事的人热情接待,真诚相待,对要求办理的事项坚持不拖、不压、不卡,做到随到随办、快事快办、特事特办,诚心服务。
5.推进依法理财,预算管理有新提高。
一是编好用好预算,强化预算约束。我们根据县确定的年度收支计划,结合我乡实际,对2017年的收支计划进行了精细的测算,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实行部门预算,规范了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强化了预算约束。二是管好用好有限资金,保证重点支出。根据新的财政体制,我乡的可用财力在全县垫底,尤其是出台的保障标准和增资政策,使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剧,难以维持预算平衡。平时资金调度尽管得到上级的一再关怀,仍然非常紧张,鉴此,我们的安排思路是先专项,后其它,先重点,后一般,保工资,保运转,同时坚持按月算账,按季分析,及时掌握存在的问题,适时汇报,及早争取,确保有序供给。三是规范单位报账行为,强化经费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办公费按标准核定,严格控制招待费,包干经费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四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维持组织正常运行。促进了政府财务依规运作。
6.在财政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实现依法理财的新突破。
实施财政精细化管理,推进依法理财,是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财政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建设法制财政主要在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上下功夫,在提升质量上下功夫。
一是债务化解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基础性工作基本到位,2017年我乡多方举措共化解债务10.37万元,缓解了债务压力;
二是严格执行《昙华乡乡村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单位报账行为,2017年我乡共完成应收款催报2301万元。并强化经费管理,改变了乡村理财观念,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制定了财政监督要点,明确了监督任务和工作目标。要继续发扬改革精神,运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方法积极化解改革中的各种矛盾,着力提升改革质量和财政监管质量,推进依法理财,优化财政运行机制,促进科学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昙华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有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政府、人大、计生办、扶贫、科协、财政所、社会保障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文化站、广播站、农技中心、林站业、水管站、畜牧兽医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昙华乡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昙华乡2017年度收入合计本年总收入1127.02万元,全部属于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3.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6万元。比上年收入数978.79万元增加148.23万元,增加了15.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增加102.72万元,项目增多,项目经费增加45.51万元,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148.2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昙华乡2017年度支出合计107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4.17万元,占总支出的76.05%;项目支出256.38万元,占总支出的23.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比上年支出数1058.44万元增加12.1万元,增加了1.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增加,新增新录用事业单位人员3人,所以支出同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昙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4万元。与上年支出718万元相比增加了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大幅度增加了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昙华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6.38万元。与上年支出340.12万元对比减少了83.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项目还未完工报账,所以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同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昙华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6.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5%。与上年1058.44万元万元对比增加了0.7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专项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66.97万元;项目支出33.74万元;年未结余结转69.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97万元、项目资金结转64.83万元;
2. 科学技术(类)支出13.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项目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3.33万元;项目支出0.2万元;年未结余结转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项目资金结转16.2万元;
3.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9.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项目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4.23万元;项目支出5.04万元;年未结余结转1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2万元、项目资金结转11.95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专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0.7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年未结余结转1.1万元,属于项目资金结转。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4.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专项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3.12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年未结余结转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项目资金结转0.28万元。
6. 农林水(类)支出39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项目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38.6万元;项目支出151.6万元;年未结余结转32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86.91万元、项目资金结转237.37万元;
7.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专项支出;年未结余结转0.91万元属于专项支出结余。
8. 住房保障(类)支出93.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支出37.54万元及农村危房改造支出56.22万元;年未56.58万元结余属于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支出结余。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昙华乡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68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3.92万元,增长了142.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了0万元,增长了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了5.25万元,增长了1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了8.67万元,增长了144.2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昙华乡2017年大量催报往年度应收账款和用于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接待次数增多,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也同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占38%;公务接待费支出14.68万元,占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17年昙华乡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无此项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度,昙华乡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68万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昙华乡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68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昙华乡2017年共接待国内300次,来访人次250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县相关部门来我乡开展工作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昙华乡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1%,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坚持政府采购事前审批制度。2017年度昙华乡共采购计划支出金额9.21万元,实际采购支出金额9.12万元,节约0.09万。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全乡资产年末数为7338.8万元,负债年末数为6416.65万元,净资产为922.14万元。资产比上年数4831.74万元增加2507.0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办、财政所、扶贫办采购固定资产,卫计局下拨笔记本电脑一台,故非流动资产基金总体比上年增加。 负债比上年数3973.7万元增加2442.9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部分应收款未报账,其他应收款同比增加,故负债同比增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 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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