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600120101000
中共大姚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大姚县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信访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大姚县委县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主要职能:大姚县信访局内设机构:办公室、接访室、网访室、督办室。主要职能是: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
信访局2017年工作主要是:加大了矛盾调处力度,化解问题坚持制度化;坚持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推进了积案化解工作;坚持了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调度、指导、协调作用,坚持召开联席会,研究信访工作,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落实了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了领导干部阅信、接访、包案制度;深化了信访工作改革,坚持诉访分离制度、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和信访秩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与上年相同。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信访局属于独立编制机构和独立核算机构,编制数共13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2017年实有职工13人。退休干部1人。年末实有通讯应急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17年收入28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2万元。2016年收入是221.07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了68.13万元,增长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专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17年支出282.5万元,2016年支出是202.29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80.21万元,增长40%。原因是加快了本年及上年专项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8.25万元,比上年156.94万元相比,增长51.31万元。增长原因是单位本年度政策性调整工资增长造成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项目收入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信访事务工作的相关支出,具体是视频接访人民群众接访系统租用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237.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会议费、水电费、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及支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11.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信访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2.46万元。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制度,一切开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017年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59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8.87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87万元。主要用于工作过程中,联系工作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及处置信访突发事件中后勤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信访局2017年国有资产占与比上年相比无大的变化。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访局2017年严格按政府采购计划采购办公设备。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本单位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单位制度建设,提升质量,决算绩效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决算绩效目标编制。二是积极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四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1. 自评情况
一是基础工作管理。各股室加强对相关决算制度、绩效评价制度的学习,把深入学习制度作为开展决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通过学习掌握决算绩效管理的基本概念及核心要求。
2. 绩效评价管理
2017年本单位各项收支都严格完成预算目标,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由财政负担部分养老金、日常公用经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等经费,每月工资按县编办、人社局和财政局要求,按时上报人事工资信息,由相关部门审核后财政国库直接支付,日常公用经费按单位实际支出情况全部用于购买办公用品、缴纳日常水电费、支付公务接待费,严格做到日常公用经费用到实处,保证了单位的正常运转。
3. 决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我局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以适应决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需要,按照决算要求做好年度决算,确保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 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 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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