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600655301000
大姚县石羊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石羊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及各项改革。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依法做好民政、财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就业、社会保障、市场信息、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等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 序转移,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民族与宗教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确保乡村社会稳定。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2017年,石羊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依靠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围绕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务实担当、积极作为,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持续发展特色农业,彰显文化旅游实力,突出提升人居环境,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全面夯实发展基础,有效化解民生难题,确保了全镇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石羊镇位于大姚县西北部,距县城35公里,总面积407平方公里,是国家AAA级旅游区,是云南省首批命名的三个历史文化名镇、60个旅游小镇、楚雄州4个特色旅游小镇之一,是著名的“滇国盐都,祭孔圣地”。镇辖14个村(社区),124个自然村,196个村民小组。全镇有农户6957户,总人口2.8万余人。
石羊镇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内设14个站所(中心、办公室)。2017年核定人员编制数84名,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54人。2017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员122人,其中:全供养人员112人,半供养人员10人。2017年末实有在编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羊镇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199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2.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羊镇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3141.71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1322.97万元,占全年支出的42.1%;项目支出1818.74万元,占全年支出的57.9%;按政府收支分类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2.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9.1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7年基本支出1322.97万元,比上年1314.63万元增加8.34万元,增0.6%,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半年完善和规范工资制度增资,工资性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费、生活补贴等人员经费1154.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3%;办公费、水电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68.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7%。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1818.73万元,比上年1393.08万元增加425.66万元,增长30.6%,主要是因石羊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项目工程相继开工,上年度下达结转项目资金得以拨支,项目支出在本年大幅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羊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2.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8.12%。其中:基本支出1322.97万元,项目支出1759.6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0.14万元,主要用于党委、人大、政府、统计、财政、人社等镇属中心(办所)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39万元,主要用于镇文化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农村文化建设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5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16万元,主要用于镇计生办、合管办人员经费和单位匹配医保金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970.99万元,主要用于石羊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344.12万元,主要用于城建办、环卫站人员经费支出和石羊镇污水处理厂、少数民族特色旅游小镇建设项目支出;
7、农林水支出891.9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村级干部补助、村委会党建及办公经费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烤烟等产业生产扶持及奖励等支出;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88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办人员经费;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85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
10、住房保障支出57.5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及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羊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9.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8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22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5.9万元。主要是因本年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检查多,接待往来人员增多,加之本镇贫困面广,交通薄弱,公车车况老化,因而本年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石羊镇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无此项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羊镇2017年实有在编公务用车3辆,年内没有新购公务用车。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统一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8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石羊镇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5.52万元,无外事接待。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人居环境提升等方面工作检查、督导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1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运行经费62.96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5.1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资产总数9412.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89.64万元,占资产总额87%;固定资产1223万元(其中房屋及构建物9745平方米966.13万元),占资产总额13%。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石羊镇2017年货物采购预算22.3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6.43万元,主要是日常办公室设备购置;服务采购预算54.1万元,实际采购54.1万元,用于购买云南绿飞公司实施蚕桑虫害防治。所有政府采购都由单位通过询价问价方式自行分散采购,资金来源均为财政性资金。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年末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2017年末资产总数比上年增加1952.34万元,增26.15万元;负债总计比上年增加3010.42万元,增64.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石羊古镇少数民族特色小镇建设资金4260万元,浦发行融资贷款项目资金967.19万元,国开行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91.54万元,因“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同时急剧增加所致。另外本年固定资产比上年增加90.19万元,主要是林业站业务用房竣工结算入账增加房屋建筑物82.3万元。
2、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石羊镇2017年非税收入47.66万元,全部缴入县国库。按预算收入科目具体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0.49万元,其他缴入国库的建设行政性收费10.4万元,其他一般罚没收入9.8万元,其他利息收入18.21万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14.16万元,其他收入3.97万元。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石羊镇人民政府
二O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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