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楚雄州大姚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州大姚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负责其他应当由楚雄州大姚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云编办[2017]236号)的通知,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内设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检察监督部、案件管理部、检务管理部等5个部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我部门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州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司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一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促进大姚县域经济发展上有新贡献。严惩涉枪涉爆、盗窃、抢劫、制假售假等犯罪,突出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推动完善社会治理。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教育职能,积极服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严肃惩治重大工程建设、涉及民生民利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和严重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企业家创业创新的积极性。
二是注重纪法衔接,在探索建立健全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上取得新进展。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是这次改革试点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要加强与监察机关的联动协作,不断完善职务犯罪查处机制,监察委员会调查的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由检察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实现监察委员会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有效衔接,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震慑态势。
三是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在维护司法公正上有新作为。积极推进诉讼监督向主动监督、全程监督转变,着力维护司法公正。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规则规定,强化程序公正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严防冤假错案发生。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依法解决人民群众合法诉求,开展司法救助。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彰显法治人文关怀。
四是持续推进司法改革,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上有新突破。健全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合理配置检察官权力清单,全面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促进庭审活动实质化,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深化检务公开,增强主动宣传的意识和能力,加强与社会沟通,增进理解认同,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充分运用网络等新媒体,及时公布社会关注的案件处理情况,提高检察机关社会公信力。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在建设过硬队伍上有新成效。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严从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扎实推进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大力提高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严格公正司法,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4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由社保管理。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81.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2.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9.5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81.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62.13万元,上年结转19.5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2.13万元(本级财力962.1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81.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8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3.5万元,项目支出118.17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43.1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92万元,主要用于大姚县人民检察院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12万元,主要用于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3.98万元,主要用于大姚县人民检察院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其他医疗开支;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46.80万元,主要用于大姚县人民检察院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公诉和审判监督112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6.17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人员服装经费和检察院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63.5万元,项目支出118.17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47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我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预算843.9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717.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92.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
2018年我部本基本支出预算843.96万元,比2017年796.74万元增加47.22万元,增幅5.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我部门完成特定检察业务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为118.1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办案费用、公诉与审判监督办案费用、侦查监督办案费用、执行监督办案费用、控告申诉办案费用、检察信息化建设以及其他检察业务支出等开支。比2017年262万元减少143.83万元,下降59.9%,下降主要原因是执法办案补助2018年未列入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126.52万元,具体项目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项目 |
金额 |
办公费 |
8.35 |
培训费 |
2.23 |
印刷费 |
6.00 |
工会经费 |
8.60 |
水费 |
1.68 |
福利费 |
8.60 |
电费 |
4.44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1.84 |
邮电费 |
3.88 |
其他交通费用 |
44.02 |
差旅费 |
7.47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61 |
维修(护)费 |
10.00 |
|
|
合计 |
126.52 |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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