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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446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1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大姚县财政局于2018年1月19日《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大财预〔2018〕9号)对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进行了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五十二条之规定,现将本单位(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及相关说明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姚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大发〔2011〕2号)精神,设立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工作,承办大姚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其主要职责:

(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二)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拟订城乡规划的规章制度和政策;依法组织编制、实施和监督检查城乡规划;负责城乡规划及城市勘测、城市景观、城市测量和城市雕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的资源调查、申报立项、规划、保护及审查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

(三)拟订城市建设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以及试点镇的报批。

(五)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建筑活动;拟订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贯彻实施国家、省、县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责任;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六)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加强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七)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拟订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八)承担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管理、文化市场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房产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九)负责指导、组织、落实好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工作。

(十)承办大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设置情况。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内设19个股室。办公室、项目办、规划股、造价管理办、招标投标管理股、风景名胜区管理股、村镇建设股、住房保障股、房地产管理股、工程质量监督站、城市建设管理股、安全办、法规办、人民防空办公室、城市管理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交警中队、大姚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大姚县园林管理所。

(二)人员情况。截至2017年11月,共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47人;实有173人,其中:在职78人,离休1人,退休61人,聘用人员33人。

(三)车辆情况。根据《大姚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大办发〔2016〕31号),我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为1辆。截至2017年11月,我单位实有公务用车1辆。

三、部门2018年重点工作计划

2018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既定的发展目标,全面落实稳增长开好局各项政策措施,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不断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全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统筹城乡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做到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编制各类规划,不断完善以县城总体规划为引领、控制性详细规划作指导、专业规划作细化、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实施的层级明晰、结构合理的四级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加大城乡规划法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规划意识,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委员会作用,加大日常监管与动态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城市规划,确保规划的严肃性。2018年,按照省州要求计划完成大姚县“多规合一”暨大姚县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及大姚“多规合一”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大姚县智慧城市信息平台建设,通过编制大姚县城多规合一”暨城乡总体规划等规划,完善我县城乡规划编制体系。计划完成大姚县海绵城市建设、大姚县城市防洪排涝和排水(雨水)、大姚县城市水系、大姚县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大姚县城市消防、大姚县城环境卫生设施、大姚县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特色等8个专项及大姚县城东片区、西北片区、北片区3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报批。继续完成我县历史文化街区及保护建筑的普查工作及系统录入。按省建设厅城市设计试点县工作要求,启动我县城市设计、城乡特色风貌规划设计及管控的相关工作,完成我县城市规划建设领域已有各类测绘成果、规划成果以及相关数据库向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坐标转换,实现一张图管规划、管建设。

(二)抓好两项工作。一是抓好项目储备。加大项目可研、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力度,谋划好2018年重点项目,做好项目储备。2018年计划重点竣工项目10个,总投资约11.2亿元,2018年计划完成投资约3.4亿元;计划重点在建项目16个,总投资约44.1亿元,2018年计划完成投资约7.9亿元;计划重点新开工项目20个,总投资约27.1亿元,2018年计划完成投资约9.5亿元;计划重点前期项目14个,总投资约26.5亿元。二是抓好项目建设。在今冬明春项目建设黄金期内,把抓开工、促进度作为当前项目工作的重中之重,紧抓不放,常抓不懈。对未开工的项目,认真分析研究,力促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对已经开工但进展缓慢的项目,深入分析进度慢的原因,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时间任务节点,倒排工期,挂牌作战,抢时间、赶进度,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坚决杜绝“开工就停工”现象发生,确保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抓好东塔湖、永丰湖、东片区一期路网等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好城区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启动白塔山、东塔山、南塔山、老西山绿化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推进城区截污管网、老城区改造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抓实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启动东片区二期路网、建筑垃圾填埋场等项目前期工作;认真抓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确保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同时创新融资方式,采取金融部门贷款、争取上级政策性项目支持、PPP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缓解城市建设资金压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三)落实三件实事。一是合力攻坚,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加快征收进度,针对未签约的棚改户,采取强有力措施,突出重点、包保到户、一户一案、分类突破;抓紧制定存在历史遗留问题企业化解方案,尽快解决棚改范围内问题企业遗留问题;加大已征收房屋拆迁力度,以拆促签。加快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启动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是聚焦对象,加快农村危房改造。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相关会议精神,加大督查检查,确保2018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2017年1960户“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施好2017年湾碧乡碧拉乍村委会碧拉乍村、文宜拉小村、桂花镇味尼乍村、赵家店镇利皮乍新村4个省级危改示范村建设项目,确保2018年6月底完工。三是突出重点,补齐城乡人居环境短板。完善农村保洁员管理和垃圾收费制度。采用政府补贴部分,村民筹集部分的形式,投入资金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正常运转,建立农村垃圾收运处理长效机制,实现农村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镇)处理”的垃圾治理模式,解决农村“脏乱差”的问题。抓好试点建设,打造特色亮点。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快金碧镇仓街姜沙湾村示范点建设工作,加快农村风貌提升改造工作,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让广大群众享受到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带来的实惠,带动群众自觉主动参与到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中来。

(四)加强四项管理。一是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继续加大建筑市场综合执法力度,重点打击建筑工程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狠抓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完善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强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加大对招投标、工程发包活动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完善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加强房屋建筑各市政工程类专家库内专家人员的培训工作,重点做好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范腐败滋生;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行为,继续以去库存、稳房价为主要目标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加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城市管理。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重点研究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明确各类管理目标的责任主体、作业标准、管理措施,从线到面、从面到点,建立可查询、可评价、有考核的监督管理体系。同时,积极探索完善水体、广告位、绿化管护、环卫清扫市场化运作机制,形成统一管理、多家经营、有序竞争的运行机制,减轻城管执法压力。四是加强干部职工管理。深入推进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感恩教育、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网上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序逐项落实,确保干部职工学习教育持续性、有效性。注重制度规范建设,强化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和强化干部职工教育考核机制,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奖优惩劣,调动和激发干部干事热情,切实转变作风,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住建工作队伍,着力抓好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11,242,255.00元,其中:财政拨款11,242,255.00元。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11,242,255.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242,255.00元,占支出总额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支出总额的0%。

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11,242,255.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242,255.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1,242,255.00元,其中:本年收入11,242,255.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42,255.00元(本级财力11,242,255.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1,242,255.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8037663元,占基本支出的71.5%;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503760元,占基本支出的4.5%;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00832元,占基本支出的24%。与2017年相比增加461852元,增加的原因:政策性增资。

(二)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无。因本年度年初预算数仅为基本支出预算,不包括项目支出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75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8750元,公务接待费14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875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00 元,增长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正常调整。

 四、公务接待费预算14000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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