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原则,部门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部门预算,现将大姚县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大姚县委政法委是县委的工作机构,副处级规格,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能是: 1、领导和管理全县政法工作。2、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3、组织、指导全县的综治维稳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4、组织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经验、解决问题,积极探索政法工作的改革。5、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6、认真履行监督职能、针对政法干部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特点,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7、认真办理党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大姚县委610办公室属县委直属机构,正科级规格,实行两块牌子一个机构。对内称为党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对外统称县委610办公室,在县委610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能是: 1、负责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形势,研究邪教发展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当好参谋、助手。2、负责了解、掌握邪教发展动向,收集国内外有关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中的重要情况。3、协调和指导辖区、各部门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4、协调有关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5、承担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有关协作事宜。6、负责党委、政府有关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作。7、承担党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与协调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8、完成党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收集整理信息材料,完成统计上报工作。
(二)人员及车辆情况
纳入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大姚县委政法委机关、大姚县委610办公室,其中行政单位2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退休6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2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6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万元,部门项目支出0万元。
三、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2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31.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96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11.44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三公”经费6.3万元,比同期8.4万元减少2.1万元,减少33.33%,其中:公务接待2.6万元,比同期2.4万元增加0.2万元,增加7.6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3.7万元,比同期6万元减少2.3万元,减少62.16%,公务用车购置0元,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调减车辆。
五、政府采购预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4万元,比同期0.84万元增加3.16万元,增加79%,主要增加原因是县委政法委机关增加依法治县办公室,需购买办公设备。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中共大姚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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