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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525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1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县人民政府实施四项制度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和指导工作,积极参与、配合、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建设工作;做好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直接管理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进行指导。

4、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纪律、服务质量的日常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部门(机构)和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并报县人民政府决定;对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停止执行并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其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5、负责履行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职责,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管理和指导,承担对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活动工作进行指导的职责,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现场场内监督管理机制;负责进场交易活动的综合监督,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职责,不具体从事交易服务工作;履行有形市场职责,为交易各方提供场所设施、发布交易信息、提供政策咨询、进行场内管理、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等公共服务职责。

6、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制定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场内服务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改革与发展问题。

7、负责对招投标代理机构进中心开展服务,制订有关的服务规范;对招投标代理机构进中心服务进行规范、监督、指导,对代理机构进中心交易项目进行抽查和监督。

8、会同有关部门对综合评标专家库进行资源整合;对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进中心工作的诚信体系建设进行综合管理。

9、负责拟订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场内活动的有关规则和制度,监督检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执行交易规则的情况,对中心工作人员场内操作违规问题进行查处;负责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举报,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对有违规、违法的行为进行处理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告;协调处理在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组织开展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专项监督检查。

10、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政府自身建设工作

认真贯彻楚政办通〔2015〕45号文件精神,落实省、州党委和政府有关政府自身建设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成立了政府自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阳光政务,权力运行公开,各部门实行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公开,法定依据、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工作

通过调整机构,优化设置,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标准服务,今年1至12月,驻政务服务中心24家单位、9家分中心共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321113件,办结321102件,办结率99.9%;12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129个村级为民服务站共受理公共服务事项91146万件,办结率99.9%。

3、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和监管工作

从2016年3月1日起,全面实行“一项一表一码”的网络审批运行模式,14个审批部门入驻审批服务事项67项,严格执行赋码审批,凭项目代码信息表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采购、工程招投标。1至12月,共受理投资项目230件,办理审批事项517件,其中投审批类174项,核准类1项,备案类55项,并联审批63项,联动审批40项,代办3项,审批办结474项,完成投资概算108.88亿元,按时办结率100%,提速率达到56%。

4、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和运行管理

组织开展了4个场次的操作演示培训,使所有涉及部门和中心、分中心的窗口人员全面掌握录入、接件、审批技巧,全面实现了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咨询、申报、预审、办理、查询、反馈和监督管理,构建了横向到部门、纵向到省、州、县的网上办事平台,形成了网上大厅与实体大厅双轨运行的新模式,促进了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1至12月,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审批项目1858件,其中窗口接件1183件,网上接件683件(完成州考核任务200件的341.5%),除3件不予受理外均已按承诺时限办结,受理咨询投诉件58件,办结58件,办结率达100%。

5、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

成立“信息技术与中介超市服务股”,6月20日我县中介超市如期建设完成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共开展项目183个,抽取结束182个,签约项目171个,履约结束77个,预算金额640.97万元,中选金额399.9万元,节约资金241.06万元,资金节约率均在37.61%以上。

6、阳光操作,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严格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意见》(楚政发〔2013〕17号)、《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意见》(大政办发〔2013〕65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统一进场、信息统一发布、场地统一安排、评标统一监控、专家统一抽取、保证金统一收退”“六统一”,加强对州、县、乡进场交易项目进行权限审核,规范招标投标报名程序,严把“进场登记关、材料审核关、信息公开关、监督程序关”,着力抓好“项目进场、业务监管、服务程序”三个规范,做到“信息公开、招标条件公开、中标结果公开、投诉电话公开”,促进交易行为公平公开公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含县交易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政管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9人);年末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4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事业人员9人)。无遗属和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65.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度财政实拨收入131.36万元增加33.8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8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20万元,占总支出的74.97%;项目支出45.81万元,占总支出的25.0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政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2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17.22万元,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8.76万元,医疗保险金6.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63万元)。与上年107.9万元比增加2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工资大幅度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8%。(人均0.2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项目支出45.81万元,比上年29.81万元增加16万元。其中,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0.2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4.29%;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0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7.13%;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的其他资本性支出8.4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8.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3.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一般管理事务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8.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万元;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0.71万元,决算总额0.6万元,没超年初预算数。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4万元,与上年3.46万元对比增加0.38万元,增加10.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制度,一切开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极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坚持政府采购事前审批制度。局机关需要添置物资和设备时,由局办公室作出购置计划报请局长审批同意后,报大姚县政府采购委员会审批后,严格按照招标程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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