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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表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606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1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表

  大姚县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主要职能

2016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县财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四个全面”战略为统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财政收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管,圆满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收支任务,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1、单位的主要职能是: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教育部门(大姚一中、二中、金碧小学、实验中学、民族中学、职业中学、西城幼儿园、北城幼儿园及十四个中心学校)的职能是:

(1)负责县内初中、高中教育工作。

(2)负责小学教育工作。

(3)负责城区幼儿教育工作。

3、卫生局、县人民医院及乡镇级十四个卫生院的职能:

(1)主管全县卫生工作,并行使全行业管理职能。

(2)负责本乡镇医疗卫生预防、治疗工作。

(3)负责妇女儿童医疗卫生保健、预防、治疗工作。

(4)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4、农业局、水利局、水保办、林业局等农口部门主要职能是:

(1)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行业主管部门,综合管理全县种植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

(2)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做好全县水利、电力发展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加强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兴利除害,提高工程效益。

(3)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水政执法工作,抓好山区水利建设、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地下水管理保护,指导城市防洪,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夯实农业基础,增强农业后劲,防汛抗旱,确保农业增产增收,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做好全县水利、电力发展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加强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兴利除害,提高工程效益;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水政执法工作,抓好山区水利建设、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地下水管理保护,指导城市防洪,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夯实农业基础,增强农业后劲,防汛抗旱,确保农业增产增收,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5)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职能。

5、县委宣传部、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的职能是:

(1)县委管理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综合职能。

(2)团结、动员全县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

(3)团结带领全县青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努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全县生产总值增长11.7%,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3.2%,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1%,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6%,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11.3%和12.5%。

一是“四稳”工作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稳增长系列政策措施,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积极主动防灾减灾,扎实推进稳增长、稳投资、稳工业、稳收支“四稳”工作,着力打好“五网”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精准脱贫“四大攻坚战”,深入开展“十项专项行动”,全力落实“构二破三”和“调二提三”工作要求,认真实行经济运行“五个主题”制度,务实担当、精准发力,全县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项目投资持续增长。投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395.6万元,申报项目158项149.6亿元,其中产业投资项目占63.5%、工业投资项目占39.4%;争取项目355项、资金10.37亿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7项3.58亿元,石羊古镇开发、桂花水库建设等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组织集中开工项目4批65项,总投资153.46亿元,完成投资47.04亿元。楚姚高速全线开工,大姚通用机场启动规划选址工作。山区“五小水利”重点县等项目全面完成,河底水库开工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1件,解决2.63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顺利实施,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行政村光纤通达率达96%。严格落实县级领导挂钩重点项目和责任考核机制,在项目立项、环评、供地、融资等方面主动介入、积极协调、做好服务,实现政府性融资22.4亿元,报批建设用地563亩。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深化,新签约招商项目104个,实际到位州外资金71.4亿元,增长32%。

三是产业结构更加优化。核桃、花椒、蚕桑、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魔芋、百合、芒果等特色种植业规模不断扩大。建设水稻、玉米高产示范样板7万亩,粮食总产量达14.67万吨。收购烟叶776.5万公斤,均价达30.14元,烟农户均收入3.53万元。特色养殖规模不断扩大,发展畜禽规模养殖1200户,山地牧业效益逐步凸显。全省特色农业产业现场推进会在我县召开,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县创建取得实效,农业总产值增长5.9%。投入资金1700万元,完成工业园区道路硬化3公里、10KV输电线路2公里、供排水管网3公里,园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认真落实“三进企业”和“四项支撑工程”,发放企业贷款2.9亿元,兑付扶持资金3940万元。“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加快推进,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户。昙华社区等6个行政村列入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石羊古镇旅游综合提升和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启动实施,全年接待游客61.76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4.55亿元。农村电商、网络微商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孵化园投入运营,实现电商销售收入3438万元。城区商业网点、专业市场及农村便民服务网点不断完善,批零住餐、金融保险、居家养老等服务业快速发展。品牌创建初见成效,申报“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县”“大姚核桃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获准创建。

四是民生保障稳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不动产登记和国有林场改革扎实推进,“营改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深入实施。民生投入不断加大,10件惠民实事全面落实,全年民生支出占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2%以内。发放救济粮760吨、低保金1.05亿元、惠农补贴6298万元。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全县高考本科上线率83.5%,大姚一中荣获全省高中教学质量三等奖。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功,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不断加强。县乡村分级诊疗和医疗服务一体化启动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面对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团结一心、快速反应、有效应对,全力以赴抢险救灾,切实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积极筹措资金1.65亿元,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推进。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安全形势保持平稳。妥善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平安系列”严打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财政收支运行情况

2016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5160万元的101%,比上年增收3402万元,增长8.1%。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01460万元的106.5%,比上年增支22717万元,增长11.8%。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602万元,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9733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省州专款)61988万元、调入资金50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上年结余561万元(专款结转)、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0790万元,收入总计2367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579万元,加上解支出1449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939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2万元,支出总计23588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900万元(专款结转)。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700万元的115.9%,比上年增收545万元,增长14.6%。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762万元的83.3%,比上年减支1046万元,下降12.5%。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收入4287万元,加基金专项补助1652万元、上年结余2025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500万元,收入总计164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299万元,加专项债券还本支出8500万元,支出总计15799万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余665万元(专项结余)。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完成25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6937万元的94.6%,比上年减收1160万元,下降4.4%,加上级补助收入4965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0078万元,收入总计5026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支出完成15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3574万元的64.2%,比上年减支6588万元,下降30.3%,加上解支出8941万元,支出总计24065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26197万元,结余资金包括按政策属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以及按规定够下年度一定月份的支付数额基金。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由于规模较小,按照省州决算口径要求,其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其他收入科目,支出用于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再单独列报反映。

5.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6年,全县纳入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统计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15390万元,其中:置换债券77090万元,新增债券11400万元,银行贷款2690万元,各种工程差欠款24210万元,占省州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133366万元的86.5%,债务规模适当,债务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7个。其中:行政单位39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个,其他事业单位68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2016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56人。其中:行政编制134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6人),事业编制480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5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6人),事业人员419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3人)。

离退休人员142人。其中:离休35人,退休107人。

实有车辆编制310辆,在编实有车辆31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2016年度收入合计184431.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951.98万元,占总收入的91.06%;事业收入15535.25万元,占总收入的8.42%;其他收入943.91万元,占总收入的0.52%。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比上年169828.88万元增收14602.27万元,增长8.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上年157009.85万元增收10942.13万元,增长6.97%;事业收入比上年上年12242.82万元增收3929.43万元,增长26.89%;其他收入比上年上年576.21万元增收367.7万元,增长63.8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2016年度支出合计19076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73.97万元,占总支出的52.72%;项目支出90193.78万元,占总支出的47.28%;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比上年160405.85万元增支30361.9万元,增长18.93%。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79492.9万元增支21081.07万元,增长26.52%;项目支出比上年80912.95万元增支9280.83万元,增长11.4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县委、县政府等117个预算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573.97万元。比与上年79492.89万元增支21081.08万元,增长26.5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经费政策性、刚性支出增加;二是公用经费中2016年开展扶贫攻坚工作;三是自然灾害频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县委、县政府等117个预算单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193.78万元。比与上年80912.95万元增支9280.83万元,增长11.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820.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45%。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比上年141820.65万元增支25000.02万元,增长17.62%。.增支的主要原因是为圆满完成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各项目标任务所需的各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1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

2.国防(类)支出85.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05%。

3.公共安全(类)支出6844.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

4.教育(类)支出4311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4%。

5.科学技术(类)支出440.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60.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093.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4%。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9872.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1%。

9.节能环保(类)支出3610·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

10.城乡社区(类)支出8086.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4%。

11.农林水(类)支出23809.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7%。

12.交通运输(类)支出5539.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

13.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631.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

1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41.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

15.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010.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

16.住房保障(类)支出1346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

1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07.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0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09.3万元,支出决算为1257.43万元,完成预算的96.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4.26万元,完成预算的96.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3.17万元,完成预算的95.9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二是本着既办事,又节约的原则使用经费。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50.69万元,下降10.7%。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6.17万元,下降15.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4.52万元,下降6.2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二是本着既办事,又节约的原则使用经费。三是严格执行支出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4.26万元,占47.26%;公务接待费支出663.17万元,占52.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4.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4.2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2辆。主要用于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圆满完成政府中心工作而开展的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63.1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63.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50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59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6.46万元,比与上年2552.95万元增支723.51万元。增长28.34%。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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