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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财政局关于 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712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1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财政局关于 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

大姚县财政局关于

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

 

中共大姚县委统战部:

我县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现将年初预算经费批复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部门收支预算数

(一)你单位本年收入预算总额为880,056.00元,其中:财政拨款880,056.00元。

(二)你单位本年支出预算总额为880,0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880,056.00元(具体预算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预算执行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调,确保经费按时匹配。一是财政匹配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金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实行财政国库直接支付,年终根据实际支付数下达各单位预算指标,各单位根据指标文件列报收支。二是一般公共预算渠道发放的离退休费和财政匹配养老保险金下达各预算单位,由单位按时申请发放和申报缴纳。

(二)狠抓制度落实,切实控制运行成本。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坚持勤俭节约,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切实控制和降低运行成本。

(三)加快支出进度,不断提高资金绩效。加快项目实施、竣工决算审计及资金拨付速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及时公开预算,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按照《预算法》及《大姚县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落实部门公开主体责任,细化公开内容和程序,在财政批复你单位部门预算后20日内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或大姚县公众信息网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预算说明,接受公众监督。

 

附件: 2017年年初预算部门基本支出明细表

 

                               大姚县财政局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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