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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金碧镇卫生院2017年度决算公开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908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1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金碧镇卫生院2017年度决算公开

大姚县金碧镇卫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大姚县金碧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姚县金碧镇卫生院是一个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的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单位,施行收支两条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单位预算级次一级,财政拨款额度为全额拨款,主要负责大姚县金碧镇辖区内人口的疾病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我院严格执行经县人代会审查通过县财政部门批复的2017年系统预算收支情况,确保了我院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打牢财政增收基础,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深化财政改革,加强监管,全力推进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新《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卫生院财政收支运行管理工作,依法理财,确保财政工作目标实现。并牢固树立“节支也是增收”的理念,认真执行支出预算,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严格控制支出,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财政工作目标。各项工作按年初计划有序进行,顺利完成任务。

2017年我院总诊疗人次12.32万人,较去年增加1.29万人(2016年11.03万人),增幅为11.70%,其中门诊就诊人次12.09万人(2016年10.79万人),较去年增加1.30万人,增幅为12.05%,住院人次0.23万人(2016年0.23万人)。

2017年我院完成总收入1190.32万元(2016年1023.80万元),较2016年增加166.52万元,增幅为16.26%。上缴医疗收入298.94万元。

二、金碧镇卫生院基本情况

(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碧镇卫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包含机构改革合并的金碧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两个机构。

(二)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院经批准核定编制数54人,我院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9人,工勤人员3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人,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人,评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6人,初级专业技术人员23人,高级工3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大姚县金碧镇卫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大姚县金碧镇卫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金碧镇卫生院2017年度收入合计1190.32万元(2016年度总收入为1120.33万元),较去年增加69.99万元,增幅为6.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3.04万元(2016年为618.51万元),增加104.53万元,增幅为16.90%,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60.7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467.28万元(2016年为405.29万元),增加61.99万元,增幅为15.30%,事业收入占总收入的39.26%;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7年度总收入增加系人员经费增加(因增加薪级工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费用所致),事业收入增加系药品收入增加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189.48万元(2016年支出合计112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81万元(2016年度基本支出合计1039.26万元),占总支出的98.26%;项目支出20.66万元(2016年度项目支出合计81.07万元),占总支出的1.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7年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69.15万元,增幅为6.17%,2017年度总支出增加系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因增加薪级工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费用增加所致),以及事业支出增加(系药品支出增加)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8.81万元(2016年基本支出为1039.26万元),其中: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9.09万元(2016年为471.1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67.99万元,增幅为35.66%,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4.68%;2、商品和服务支出529.72万元(2016年为568.15万元),下降38.43万元,降幅为6.76%,其中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2.44(2016年为405.29万元),增加61.99万元,增幅为15.30%,,占基本支出的5.34%,药品支出467.28万元(2016年为405.29万元)。

2017年度基本支出较2016年度增加61.99万元,增幅为15.30%,较上年增加129.55万元,增幅为12.47%,系药品成本费增加,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卫生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66(2016年度项目经费支出81.07万元)万元分别为大财社〔2017〕50号下达2017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7.58万元,大财社〔2017〕65号下达2017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13.38万元。

与上年对比,2017年项目支出减少60.41万元,降幅为74.52%,主要原因系2017年度开展项目少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20万元(2016年度为631.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71%。与上年对比增加90.50万元,增幅为14.33%,主要原因分析为增加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2.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534.57万元(含基本工资支出141.68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71.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06万元,退休费支出58.5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35.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44万元(含办公费支出7.51万元,印刷费0.93万元,水费2.93万元,电费1.70万元,邮电费0.58万元,差旅费0.92万元,维修费2.62万元,培训费3.47万元,公务接待费2.15万元,劳务费36.05万元,工会经费3.59万元),项目支出20.66万元(包含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省级补助13.08万元,中央基药补助7.58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6万元,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完成预算的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系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费减少所致。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11万元,下降4.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1万元,下降4.8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费减少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15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或医院业务工作指导、行政工作协调,同级单位之间工作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院2017年决算数基本支出数为1168.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2.20万元,事业运行支出数为467.28万元(主要为开展医疗业务药品成本支出数)。

  1.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末,我院总资产1226.37万元(2016年未1000.56万元),同比增加225.81万元,同比上升22.57%。年初固定资产444.84万元,年末固定资产677.87万元,增加233.03万元,同比上升52.39%。系新建业务用房入固定资产,以及购入部分办公家具所致。

    我院经政府采购审批计划购买设备22.45万元,实际购买设备22.42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年末结转财政补助资金0.84万元,其中专项结余0.84万元,主要为2017年退休干部公用经费,计划于2018年全部支出,基本支出结余为0元,项目结余资金结转下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我院主要为开展医疗业务产生的药品收入。

三、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 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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