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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3089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2年01月04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承担全县辖区内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注册登记监管和年报、信息公示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四)承担辖区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经营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承担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治理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急)处置;制订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五)承担辖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药学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
  (六)承担辖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和证后监管。承担辖区计量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检定人员,监管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办理企业标准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承担标准实施监督和代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
  (七)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及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
  (八)负责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推荐省著名商标和州知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认证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和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认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
  (九)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和行政许可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十一)承办大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大姚县金碧镇南塔路25号
  办公电话:0878—6222061
  二、领导分工

王荣书(党组书记、局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杨春香(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食品药品监管、机关党建、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法制、计划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基建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食品生产销售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组织人事股、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股。

李佳丽,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三台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协助局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挂职三台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工作。

曹雪涛(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质量与商标广告监管、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监督检查、招商引资、便民服务、安全生产、信访、禁毒防艾和扶贫挂点、脱贫攻坚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质量与商标广告监管股、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市场规范管理股(消协);联系新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六苴市场监督管理所、昙华市场监督管理所、桂花市场监督管理所、湾碧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大姚县市场监管局机关设13个内设机构和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政务。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等工作。联系电话:0878-6222061。
  (二)组织人事股(党建办)
  负责全系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福利、教育培训、队伍管理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免、公务员和工作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做好系统内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和信访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联系电话:0878-6229689。
  (三)计划财务股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经费、财务、装备、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管理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单位人员工资审核、发放工作;指导协会的财务工作;组织对机关、协会内部审计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统计工作。联系电话:0878-6229668。
  (四)政策法规股
  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组织行政许可、行政案件听证;承担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起草、执法案件审核和法制宣传教育及培训等工作;指导直属机构、派出机构行政执法工作。联系电话:0878-6228669。
  (五)信息网络管理股
  负责本局政务信息网的管理;负责全系统信息化网络建设、网络技术指导及管理维护工作。联系电话:0878-6228621。
  (六)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
  负责组织实施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制定辖区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承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行政许可、备案管理的现场检查验收等工作;承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应急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督促派出机构做好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县食品市场的安全。联系电话:0878-6229686。
  (七)餐饮服务监管股
  负责全县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拟订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餐饮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监督抽检餐饮食品安全并发布日常监督管理信息;配合做好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对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饭店、小吃店等餐饮场所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承担餐饮服务环节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应急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业务工作;调查处理食物中毒事故;参与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及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参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督促派出机构做好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联系电话:0878-6229680。
  (八)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和基本药物分类管理制度,以及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的抽验工作;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掌握分析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安全形势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认真组织和贯彻执行国家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承担保健食品质量体系考核备案等有关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以及不良反应监测的有关工作。参与组织查处生产销售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违法违章行为。指导督促派出机构做好药品、医疗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联系电话:0878-6229691。
  (九)质量与商标广告监管股
  负责组织实施质量振兴政策措施和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参与保护商标专用权和商标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组织实施商标战略;承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联系电话:0878-6228668。
  (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负责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制订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联系电话:0878-6228620。
  (十一)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股
  负责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标准并进行监督;负责企业产品标准(不含食品)备案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监管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承担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机构及认证活动实施监督;提出技术机构及实验室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执行。联系电话:0878-6228629。
  (十二)市场规范管理股
  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监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工作;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活动、拍卖行为等有关工作;指导大姚县消费者协会及其分会开展工作。联系电话:0878-6212817。
  (十三)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管理方面的各类市场主体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许可类工作事项,核发各类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规范行政许可工作。制定行政许可及事项审查(审核)的规程细则、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派出机构行政审批工作。加挂“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分中心”牌子。指导大姚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及其分会开展工作。联系电话:0878-6379085。
  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指导派出机构和各乡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督察考核和宣传培训工作。联系电话:0878-6228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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