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复字〔2019〕6号
尊敬的刘洪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道路机动车辆管理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你提出的建议,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明确了主办部门和承办人,负责提案的落实。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镇化步伐加快,城镇化率提高,城区面貌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但由于市场及停车场规划、建设,以及基础设施滞后、管理不力等因素影响。在县城区石羊岔路口至黄海屯加油站路段两侧商户因从事建材销售、车辆销售、车辆维修等,长期以路为市,占道经营。造成车辆乱停乱放、交通秩序混乱等突出治安问题。
占道经营是一个社会问题,单靠取缔和突击整治的方法,既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又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形成整治、反弹、再整治的恶性循环。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县政府结合县情实际,组织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将市场、停车场的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通盘统筹。当前,随着县城区建设规模和居民小区的不断扩大,建材建筑市场及停车场规划建设刻不容缓。建议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县城区建材建筑市场、停车场规划早日落地见效,从源头上解决占道经营的突出问题。
要建立有序、规范的交通秩序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部分驾驶员文明停车意识淡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警力不足等原因也加大了我们对城市交通管理的难度。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结合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高意识。一是利用媒体,电视、网络等平台,加大对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教育,树立交通安全法治理念,增强遵规守法意识。二是送法到“家”,针对该路段实际,适时安排警力送法上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经营店主文明交通的法治意识,三是加大曝光力度。协调新闻媒体对一些不文明、不道德、不守法的交通行为进行曝光,形成强大的社会與论压力,不断提升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文明意识。
二、加强整治,规范秩序。一是强化管理,严管严治。每天安排警力对重点路段开展交通巡逻和乱停乱放车辆清理整治工作,严查严处车辆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路面交通秩序。二是加强请示,完善设施。加大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在该路段增设交通科技设施,并完善标志标线,进一步规范交通行为,最大限度地提高管理水平。三是部门配合,综合治理。联合城管、市管、运政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该路段两侧的修车、洗车、店外加工、马路市场和商场门前等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做到进店经营,无占道行为,对于没有经营条件的,一律取缔。通过综合治理,改善该路段通行环境,净化路面交通秩序。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步伐加快,道路交通设施的完善,以及在全社会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下,城区交通环境一定会更好。
感谢您对公交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为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大姚县公安局
上一条:大姚县公安局关于办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48号提案的回复 |
下一条:大姚县公安局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149号提案的答复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