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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dyx006/2025-00017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公安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生效日期: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31201000

大姚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大姚县公安局承担着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任务。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对全县公安机关实施组织领导和指挥。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相应决策。

3)组织实施刑事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骚乱。

4)组织实施并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保会等群众性组织开展治安防范。

5)组织实施户政、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公安消防工作,对消防大队、武警内卫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7)组织实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查处交通事故。

8)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和涉网案件的侦破工作。

9)组织实施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组织实施看守所、拘留所管理工作。

10)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11)组织实施禁毒和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组织实施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处置工作,承担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组织实施公安信息、通信、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4)组织实施公安机关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型犯罪;处置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执法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警卫任务

15)组织实施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公安干部人事工作;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查工作,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组织实施公安审计工作。

16)组织实施公安档案管理工作。

17)组织实施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18)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大姚县公安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属于独立编制机构和独立核算机构,根据部门职能职责,现有内设机构25:包括: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纪委、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大队11个队室(中心)以及金碧、仓街、七街、石羊、六苴、龙街、新街、赵家店、昙华、三台、三岔河、桂花、湾碧、铁锁14个派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大姚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大姚县公安局

纳入大姚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7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6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20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0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5人(离休0人,退休6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4人。

车辆编制29辆,在编实有车辆29,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综合施策,维护政治安全更加有力。2024年度,县公安局持续深入开展以“全能神”为重点的打击邪教违法犯罪,侦办全能神邪教案件31件,缴获粮食4吨、书籍6308册,摧毁了全能神邪教组织在大姚的小区级组织;大姚县打击整治全能神经验做法受到了公安部四局、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反邪总队高度肯定。

二是机制创新,主战主防迈出坚实步伐。以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为载体,抓住接处警、受立案、案件办理、审核审批、涉案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健全执法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体系,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整治力度,全面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探索组建“侦查中心”(专项办),对刑事案件实行统一轮案侦办,加快推进“派出所主防”体系建设,新建标准化社区警务室19个,县城区社区民辅警配备率达到1:3,实现了城区社区民警专职化,全县刑事、治安类警情同比下降42.86%和12.93%,县城区发案数同比下降33.67%,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上升11.41%,“民转刑”“刑转命”案件零发生。

三是雷霆出击,打击破案实现提质增效。全县刑事案件立案同比下降43.22%,电诈案件立案数、损失数同比下降56%、48.42%,追赃挽损资金数、破案数同比上升19.69%、11.1%;实现“两降两升”目标。

四是强化典型选树,以榜样引领构筑精神高地。县看守所大胆创新开展“智慧监管”建设,荣获全国公安监管部门“智慧监管建设成效突出单位”“法治文明监所建设成效突出单位”,并被公安部评为一级看守所(全州唯一);稳步推进大姚县看守所“合设所”建设。推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二等功获得者王岚,并受邀参加中央电视台“绽放吧!妈妈”节目录制,并获得较好社会效果;公安宣传工作亮点纷呈,统筹推进机构编制改革着力解决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助力加快形成和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

五是固本强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新突破。县公安局不等不靠,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落地,投入450万资金率先启动了六苴派出所(无房所)建设,有望2025年初搬迁办公。龙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于12月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提级论证,有望2025年初开工建设。投入120余万元对机关、14个派出所警营文化和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有效改善了全局基层所队的办公、住房等条件,基层所队外观焕然一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公安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2532015.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756277.55元,占总收入的98.7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775738.41元,占总收入的1.2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68373.62元,下降3.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00247.87元,减少2.37%;其他收入减少868125.75元,减少52.81%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各项支出减少;二是2024年度财政未安排资本性(基本建设)支出;三是其他单位公安业务协作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公安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2573249.42元。其中:基本支出55074401.82元,占支出的88.02%;项目支出7498847.60元,占总支出的11.98%;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820719.23元,减少4.3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52821.20元,下降2.57%;项目支出减少1367898.03元,下降15.43%;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各项支出减少;二是2024年度财政未安排资本性(基本建设)支出;三是2024年邮电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公安局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074401.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384599.11元,占基本支出的93.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89802.71元,占基本支出的6.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公安局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98847.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大姚县公安局非税收入成本及工作经费23114.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非税工作收缴工作正常进行,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完成县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2.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6157388.26元,主要用于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公安机关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支持公安机关开展办案业务和装备建设,开展禁毒、反恐、打击经济犯罪、重大刑事案件侦办、秘密力量建设、重大活动安保、维稳业务和装备建设等方面,为专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促进公安工作和公安事业的整体发展。

3.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汇入中央事权下拨资金182327.60元,主要用于开展反邪教工作,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4.其他财政供养(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经费287483.52元,主要用于保障符合领取遗属生活补助人员群体合法利益,确保按时发放县公安局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确保人员稳定。

5.武警勤务保障经费80304.91元,主要用于保障武警部队人员、车辆、公用经费、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6.看守所、拘留所拘押人员生活、水电、公杂保障资金450094.98元,主要用于保障武警部队人员、车辆、公用经费、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7.县委政法委补助信访维稳经费33277.02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办案业务协作项目顺利开展,促进单位协作项目取得实际效益。

8.武警中队公用支出保障经费50772.60元,主要用于保障武警部队人员、车辆、公用经费、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9.2024年州级禁毒补助576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助,提高保障标准,确保专职人员队伍的稳定。

10.公安机关省级政法转移支付刑侦装备补助资金12500.00元,主要用于强化涉恐情报、预警研判、打击整治、应急处置工作,严防发生严重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强化守边固边,坚决维稳边境安全稳定;继续加强重点人员排查和秘密力量建设,加强情报信息搜集,彻查和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深入专案侦察,妥善处置敏感人员和敏感事件,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

11.2023年上级公安、打击烟草犯罪专项资金461188.23元,主要用于强化涉恐情报、预警研判、打击整治、应急处置工作,严防发生严重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强化守边固边,坚决维稳边境安全稳定;继续加强重点人员排查和秘密力量建设,加强情报信息搜集,彻查和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深入专案侦察,妥善处置敏感人员和敏感事件,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公安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59057.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0%。与上年相比减少1780373.50元,下降2.80%,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50295802.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4%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8532448.81元;支付辅警人员工资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03525.00元;办公、水电、维修、工会等行政运行支出3491990.76元;办公设备购置47850.00元;烟草打假打私、智能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建设、禁毒、安保等执法办案支出5673272.97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97601.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8%,完成年初预算的127.19%。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10404.6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372853.7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533738.94元,死亡抚恤1280603.92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89954.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完成年初预算的94.3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24318.4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04631.35元,职工大病医疗保险61005.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4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在大姚县金碧镇、三岔河镇、赵家店镇、湾碧乡、铁锁乡等乡镇交通要道设置站点和电子卡口6处,提高社会治安及疫情防控信息化、动态化能力。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756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完成年初预算的93.5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25219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1700.00元,决算为1328128.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7.9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12788.07元,增长19.0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3700.00元,决算为2737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6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1036428.2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04%,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18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 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737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8538.93元,下降6.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627.00元,增长73.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7627.00元,增长73.5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1700.00元,支出决算为1328128.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7.9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12788.07元,增长19.0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273700.00元,决算为2737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1036428.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1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年初仅预算了公务用车保险费,公安机关公务用车车辆燃油、维修、高速过路等费用利用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支付,该资金属于上级补助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2.公安任务加重,执法执勤车辆老化,无法运行,年度内经财政批准更新执法执勤用车1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203529.07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737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8538.93元,下降6.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627.00元,增长73.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 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 出决算 0.00 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大姚县公安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安任务加重,执法执勤车辆老化,无法运行,年度内经财政批准更新执法执勤用车1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203529.07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主要用于29辆公务用车以及特警大队4辆巡逻车、40辆巡逻摩托车执法、办案、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保维稳、案件查控等专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公安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39840.76元,比上年减少287213.41元,下降7.50%,2024年人员工会经费缴费、公务车交通费等相应减少,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纳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核算导致行政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机关日常运行发生的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水电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大姚县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70701739.14 元,其中,流动资产21254180.55元,固定资产47935349.3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57000.00 元,无形资产1155209.2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307545.65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05458.73。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9726.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30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8867.8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3531.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5336.0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98867.8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98867.8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4.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31201111



附件【大姚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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