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登记公告
根据中共大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民政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大编发〔2025〕22号)精神,整合大姚县救助管理站(大姚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大姚县福利院(大姚县儿童福利院),设立大姚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加挂大姚县救助管理站牌子,为县民政局所属股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大姚县福利院(大姚县儿童福利院)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大姚县民政局同意,大姚县福利院(大姚县儿童福利院)2023年7月已将资产移交给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名下不存在固定资产。大姚县民政局将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注销手续,确保资产清算、人员安置等工作平稳有序。整合后的中心将统一履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救助管理职责,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能,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权益。有关业务衔接事项将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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