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全县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持续深化大姚县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全县社会救助体系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县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未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针对未按规定受理材料齐全的社会救助申请问题、未按规定时限审核确认受理的社会救助申请问题、未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申请对象纳入救助范围问题。
(二)未按时足额发放救助金。针对未按规定的时限、确定的金额发放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金问题。
(三)未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两项补贴发放对象。针对未按规定受理材料齐全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问题、未按规定时限审核确认受理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问题、未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对象纳入发放范围问题。
(四)未按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针对未按规定的时限、确定的金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问题。
(五)残疾人等级评定不精准。针对违规干预残疾等级评定审批问题,在残疾评定中徇私舞弊、权钱交易问题,违规出具虚假残疾评定报告问题,申请人伪造材料骗取残疾评定资格问题。
二、不予受理范围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反映内容不属于民政社会救助服务职能范围的;
(二)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三)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四)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三、征集时间及反映渠道
(一)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反映渠道:
1.举报电话:0878-6222671、0878-6223961;
2.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1:30、14:00—17:30;
3.来信来访地址:大姚县金碧镇咪依噜大街50号;
4.举报邮箱:2298427807@qq.com(标题请注明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
四、举报问题线索要求
(一)受理问题线索范围为征集范围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建议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真实详细证据材料。
(二)反映问题线索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虚构、夸大、捏造和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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