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 消费补贴项目申领流程
云南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申领流程
为切实减轻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负担,云南省自2026年1月1日起面向全省符合条件的失能老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全程通过“民政通”(小程序或APP)线上办理、支持代办,流程简洁高效、申领便捷,现将具体申领流程梳理如下。
一、补贴对象
经统一程序评估,结论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大姚县地区常住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
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的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
二、补贴项目
补贴覆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
(一)机构养老服务:包含长期照护(指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持续接受服务,时间在30天及以上)和短期托养服务(喘息服务)(指老年人短期入住养老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
(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包含基础生活照料类(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等“六助”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
三、补贴形式
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月发放,可抵扣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费用。
四、补贴标准
电子消费券可以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个人自付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在每月最高抵扣额度范围内,机构养老服务抵扣比例暂定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每人每月最高800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抵扣比例暂定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50%(每人每月最高800元)。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其评估费用可通过电子消费券予以全部抵扣,每人最高100元。将根据中央要求,适时调整相关抵扣比例和额度。
(县民政局 马云瑶供稿 王家艳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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